囤房稅2.0 是去年12 月 19 日修法三讀通過,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政策目標主要是提高持房大戶房屋之持有稅,一方面迫使他們釋出手上房源,以量制價來減輕市場房價持續上漲的壓力;另一方面,則是引導多屋族將房子做更有效的運用。所以除了全國單一戶(非豪宅)自住之外,多屋擁房族如果不做一些調整,明年收到的房屋稅一定會是有感增加。
多屋擁房族要如何減輕明年房屋稅的負擔呢?台北市不動產仲介公會理事長蘇金城提出三點建議,供大家參考。
一、降低手上持房,汰弱留強
囤房稅2.0最大特色是全國總歸戶,而且各縣市政府必須訂定囤房差別稅率,過去可以將多戶房子養在個別縣市的避稅作法已經行不通。全國只能有3戶符合自住的房子可以適用1.2%的自用稅率,第4戶起就會被課到較重的囤房稅。蘇金城建議這些民眾降低手上房子數量,並以目前地段力及未來發展潛力,做汰弱留強的動作,何況現在各地房價都在相對高點,也是個逢高出脫、獲利了結的不錯時機點。
二、閒置房屋轉出租
第二個可以合法享有較低稅負的多屋族,是將閒置的房屋轉出租,如果民眾擁有多戶閒置房屋,根據囤房稅2.0,非自住房屋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法定稅率將由現行的1.5%~3.6%降為1.5%~2.4%,等於最高稅率減輕了1.2%!以較低稅負鼓勵多屋族將閒置資產有效運用。
台北市不動產仲介公會公關企研室指出,近幾年來政府大力鼓勵多屋族轉作公益出租人或投入社宅包租代管市場,囤房稅2.0也能享有與自住住家用房屋一樣的優惠稅率!
三、記得要設籍才能享有優惠自住稅率
根據現行規定,個人住家用房屋,如符合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全國合計3戶以內,可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2%。
蘇金城指出,囤房稅2.0對於自住住家用稅率1.2%,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的要件,所以若尚未辦理戶籍登記,屆時恐也無法享有較低、較優惠的房屋稅率,提醒自住民眾要特別注意。
基本上,囤房稅2.0是鼓勵純自住,加重房屋稅負來懲罰多屋囤房大戶,因此台北市不動產仲介公會誠懇的建議大家,房子夠用、夠住就好,千萬不要囤積積奇,更不要炒作,這樣才能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也能達到政府推行囤房稅2.0想追求的居住正義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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