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警分局昨(28日)中午12時13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豐原區中山路與豐西街口,發生交通事故案件,自小客車駕駛66歲黃姓男子,當時沿中山路欲左轉進豐西街當時號誌為綠燈,與正行走於行人穿越道的70歲王姓婦人,發生碰撞事故,當時行人號誌亦為綠燈。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可處以7200到3萬6000元,吊扣駕照1年。

豐原警分局指出,由於事發現場正好是人來人往大街上,目擊的民眾便立即撥打119請求協助,台中市消防局緊急將王婦送醫,所幸沒有生命危險。但警方趕到現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對黃姓男子開出罰單。

豐原警分局表示,警依規定施以酒精濃度測試,自小客車駕駛無飲酒情形,肇因初判為自小客車駕駛,未依規定暫停並禮讓行人優先行走,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警方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尤其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務必減速並暫停讓行人先行。同時,也呼籲行人在過馬路時提高警覺,確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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