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等詐欺集團鎖定越南移工,2022年間佯稱依優惠匯率以台幣兌換越南盾,趁機以偽鈔「魔術鈔票」換走真鈔,再藉故取消交易,騙走阮男69萬餘元。法官認定「魔術鈔票」摹擬真鈔製造,並足以讓一般人誤為真鈔,一審依行使偽造紙幣等罪,判張、邱等3人徒刑4年至1年8月不等;二審改判邱1年2月,其餘駁回,可上訴。
鍛造模具老闆許男、邱姓員工及張男、邱男等人組詐騙集團,在台逾22萬名的越南移工,2022年間在臉書刊登廣告,佯稱依優惠匯率以台幣兌換越南盾,誘騙在台越南人來兌換。
檢警調查,詐騙集團由許調度,張從蝦皮電商平台購買台幣千元偽鈔「魔術鈔票」,阮姓越南籍移工在5月16日看到廣告,聯繫換鈔,並約當天下午換鈔。
詐團成員邱男先以台幣9萬元偽鈔,向不知情車行購入1輛二手車,作犯罪工具,並獲報酬5000元。再由邱姓員工開車載1名詐團成員到約定地點與阮碰頭,阮攜台幣210萬元坐進該車後座,邱藉與阮攀談轉移注意力,坐在副駕駛座的詐團成員假藉數鈔票,將700張千元台幣偽鈔混入阮帶來的3大綑千元真鈔內,偷天換日地抽走693張真鈔。
邱姓員工向阮佯稱,經連繫後,公司暫時沒有那麼多的越南盾現鈔,還需數小時湊足,另再聯繫,阮信以為真即下車離去。邱姓員工自留14萬元真鈔,其他32萬餘元則交給許。
阮返回宿舍清點現金,赫然發現偽鈔而報警,警方以偽鈔鑑定,發現多枚指紋,其中2枚與邱姓員工相符,循線陸續逮捕張男、邱姓員工及邱男等人。
張否認詐欺,辯稱未參與謀議,也未分到贓款,張的辯護律師及邱姓員工都主張,扣案偽鈔明顯與真鈔不同,印有「魔術銀行九十三年印製」等字樣,一般人都看得出來,不是我國通行紙幣,不適用《刑法》第196條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的行使偽造紙幣罪。
法官將查扣紙幣送中央印製廠鑑定結果,認定紙幣的顏色、文字、印文及圖樣等均仿千元真鈔,但尺寸略小、質地粗糙及缺乏高品質的變色安全線、油墨及水印等防偽辨識設計,還將真鈔上字體甚小的「中央印製廠」、「中華民國九十三年製版」及「中央銀行總裁」、「中央銀行印」等文字調整為「魔術印製廠」、「魔術銀行九十三年製版」及「魔術鈔票」等印文,是摹擬真正的千元紙鈔所製造,並類同,外觀足以使一般人誤信為真鈔。
法官認為,一般人對該案偽鈔,無法一望即能辨真假,已達使一般人誤認程度;被害的阮是越南人,當時車內燈光不足,當下無從區別真假,依詐欺取財罪及行使偽造通用紙幣罪判張徒刑4年、邱3年6月、邱姓員工1年8月,張等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原審並無濫用裁量權、未違反比例及公平原則,駁回張、邱上訴,另以邱姓員工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改判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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