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底,台南轄內業者自主申報場內使用危險物品的家數,較去年同期增加6成。(張毓翎攝)
截至今年6月底,台南轄內業者自主申報場內使用危險物品的家數,較去年同期增加6成。(張毓翎攝)

有鑑於去年屏東明揚大火造成重大傷亡,突顯部分業者未依法申報危險物品的情況,行政院今年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提高罰鍰金額至500萬元,也因此讓業主們會比較主動申報,台南市政府經發局近期更是加強宣導,截至今年6月底,轄內自主申報家數較去年同期增加6成。

《工輔法》修正草案今年5月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工廠違反申報義務時,將先處罰緩,再限期改善,而工廠負責人罰鍰金額上限提高為500萬元,以要求工廠負責人重視申報作業。

市府經發局副局長蕭富仁表示,轄內工廠應申報使用危險物品的家數共501家,今年到目前已經有472家申報,相較去年同時期僅有291家,增加181家、大約6成。

蕭富仁說,工廠業者應確實申報及管理危險物品,並自主檢討工廠安全並推動防災措施,一定人數或規模之公司工廠應自主成立民防團隊,於平時定期演練,完善災害應變機制,讓工廠員工與市民更有生命財產安全保障。

除了《工輔法》,《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也於今年陸續修正並發布施行,廠內有製造加工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時,工廠負責人應確實申報,並做好危險物品管理且即時更新廠內危險物品變動資訊,依法規提高最低保險金額為現行1倍,總保險金額提高至7200萬元,以增加對第三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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