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44歲駱姓男子4日中午駕車併排臨停於北區天津路二段上,遭開車經過的55歲廖姓女子撞上,駱男車輛又向前撞,造成路停的轎車與機車無辜受波及。事故造成廖、駱兩人手腳擦挫傷,兩人經酒測皆無酒駕,詳細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交通新制剛上路,包括紅線違停、併排停車、汽機車手持香菸等8項違規行為視為「微罪不舉」,不開放民眾檢舉,不料4日傳出併排車輛遭撞事故。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於4日中午12時7分接獲民眾報案,稱北區天津路二段59號前有交通事故發生,立即派遣所轄立人派出所及交通分隊前往查處。
警方調查,當時廖女駕駛自小客車由青島路一段沿天津路二段往青島西街方向行駛,與併排臨時停放於路旁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駕駛駱男就在車上。駱男車輛遭撞後再往前撞及停放路邊的自小客車及普重機車,幸兩車駕駛均未在車上,僅廖女及駱男手腳擦挫傷。
警方表示,兩人經酒測無酒精反應,目前已調閱路口監視器影像以還原事發經過,詳細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同時呼籲民眾,在駕駛過程中務必集中注意力,避免恍神、分心,並切勿隨意臨時停車,以免引發交通事故。同時,車輛停放應選擇合法停車位,避免併排臨停,確保道路通行順暢,避免不必要的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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