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的分配與稅務學問大,資深財務顧問廖嘉紅(R姐)分享案例,爸爸下留3800萬元遺產,媽媽和女兒都放棄繼承「全部給兒子」,反而面臨多繳130萬元遺產稅的情況。
廖嘉紅在臉書「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撰文分享,王爸爸於2024年初去世,留下3800萬元的遺產,法定繼承人包括王媽媽、一兒一女都已成年,王媽媽因中風成為重度身心障礙者,使得遺產稅扣除額達到1496萬元。
計算公式如下:
遺產稅扣除額1496萬= 配偶扣除額553萬 + 子女扣除額 56萬*2+ 配偶重度身心障礙扣除額693萬 + 喪葬費扣除額138萬
(遺產總額3800萬-免稅額1333萬-扣除額1496萬)×稅率10%,所以遺產稅爲97.1萬。
由於家族成員希望兒子獨自繼承遺產,導致王媽媽和女兒放棄繼承權,沒料到這個決定導致原本的遺產扣除額1,496萬,減少1302萬元,僅剩194萬元,遺產稅增加至227.3萬元,因為王媽媽和女兒的拋棄繼承,得多支付130.2萬元的遺產稅。
若希望能將遺產由特定家庭成員繼承,又不想多繳產稅,如何破解難的局面?廖嘉紅建議,通過遺產分割協議書,可以依照繼承人意願分配財產,同時保留扣除額,避免多繳遺產稅,合法又省稅。
文章來源: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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