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阿公想跳過兒子,直接把房產財產傳承給孫子,但又擔憂被課贈與稅。對此,專家表示,阿公想要隔代繼承,可以運用遺囑把「遺產」直接贈與給孫子,這樣就能節稅。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臉書分享一個案利,有位阿公育有一兒一女,還有二名孫子,兒子身價超過上億,女兒雖未婚,名下也有財產。阿公過世後,留下很多房產,兒子繼承房產,後續傳給孫子要課20%的遺產稅,不如現在登記給第三代繼承,可以節稅。
蘇家宏提到,依照房地合一稅的規範,如果孫子繼承阿公的房產,日後要出售可以用舊制,節省更多所得稅賦。
他提醒,阿公的配偶已過世,二位兒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只是兒子拋棄繼承,女兒沒有拋棄繼承,阿公的所有房產就由女兒全部繼承。孫子沒有「代位繼承」兒子的權利,因為代位繼承是指,阿公過世前,兒子因為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必須符合這種條件,孫子才能夠代位繼承權利。
蘇家宏建議,擁有許多房產的人,想要運用隔代繼承節稅,可以運用遺囑,傳給第三代的孫輩或其他人,就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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