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團楊姓前高管是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收賄案中關鍵角色,桃園地檢署指他在美國有外遇對象、非婚生子女,有逃亡可能。但法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桃園地檢署提抗告。18日開第4次羈押庭,法院裁定1500萬元交保。

楊男18日第4次開羈押庭,13時47分在律師陪同下乘車並以輪椅進入法院,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則在13時53分抵達法院。陳嘉義16時16分步出法院,神色凝重,對於結果不發一語。對於是否抗告,檢方還需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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