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人妻和丈夫結婚26年育有2子女,但她長期遭受丈夫精神與肢體暴力對待,不僅被潑灑尿液,還被逼迫於冬天洗冷水澡,並且要睡在地板,若不聽從指示便毆打,她不堪受到這樣的對待想離婚,但丈夫卻要她還回2千多萬才肯答應離婚,她再也無法維持這樣的婚姻,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苗栗地院法官認為,雙方婚姻已無法挽回,判准兩人離婚,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一名女子阿芳(化名)和老公結婚26年,並育有2子女,共同住在租屋處,然而,老公有極端控制慾,不僅不准她使用手機和外界聯絡,甚至,曾用尿壺向她潑灑尿液,並於寒冷的冬天逼迫她洗冷水澡,不管她身體著涼還要求其睡地板,若不聽從便毆打,還曾經持刀聲稱「有朝一日將殺死她」。
阿芳表示,今年1月上旬在某天上午8點多時,她在租屋處被老公拿掃把毆打,導致她左手大拇指、手腕及右側大腿挫傷,她受不了便跑到朋友家求救,並且在朋友的陪同下去醫院驗傷,再去報案提告傷害罪,目前則是暫時住在娘家親戚家中,她也認為,因為長期遭受到不堪虐待,難以維持婚姻,且兩子女子已經成人已無顧慮,便向法院訴請離婚。
對此,阿芳的老公辯稱,認為老婆說的都不是事實,但如果要離婚,要老婆把從他那取得的2280萬元先還出來,他也說在調解時雖說過「要殺死阿芳」,當時是因為情緒被家人操控,一時脫口而出未經過思考。
不過,兩人的子女表示,媽媽(阿芳)說的都是事實,曾看過爸爸拿寶特瓶打媽媽,並且拿豬油丟在床上,還用熱牛奶倒在媽媽的頭上,當媽媽被趕出門要進家裡時,爸爸就把門關上,害媽媽的手被夾到,且小時候有和媽媽一起去報警,因此很贊同爸爸與媽媽離婚。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阿芳長期被老公精神與肢體暴力,導致阿芳到無法忍受的地步,其老公還要求返還2280萬元的鉅額金錢為離婚條件,顯見阿芳的老公長期未能善盡為人丈夫的角色,雙方婚姻已無法挽回,判准兩人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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