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一審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內政部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前立委郭正亮表示,高虹安如果辭職,官司反而比較好打。
郭正亮28日在中天《洪淑芬辣晚報》節目中表示,以官司來講,高虹安如果辭職,反而比較好打,因為可以做認罪,她現在不能認罪,因為她要上訴。按照高虹安的邏輯,她是要打到清白為止。
郭正亮接著點出,高虹安認為自己沒有罪,因為她不是人頭助理,是浮報加班費。然後把多出來的加班費,放進公積金制度。法官、檢察官則認為,公積金有部分的錢是高虹安自己在用。
郭正亮指出,高虹安提出來的論點是她沒有私用,即使是衛生棉也是公用,就是辦公室女助理跟她一起用,還有咖啡也不是私用。沒有私用這一點,比較好提證據,而到了高等法院時,法院要提佐證,憑什麼證明她是私用,這一點對高虹安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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