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名張姓女子與陳姓男子沒有嫌隙,但陳男為替不知情的友人出氣,去年3月間用IG私訊張女「你會看一次瘋子」、「嘿嘿嘿嘿開心了,好久沒砍人」等語,讓張女心生畏懼,遂向警方報案,檢方偵查後起訴,台中地院一審判陳男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為替不知情的友人出氣,以IG私訊陳女「你潘納電話幾號,給我一下我有事找他,不想兇女生,大家好好講」、「你跟他說要繼續演,台灣很小」等語句,隔天又繼續傳訊恫稱「老子給你一個機會,大家好好講看怎麼處理」、「出門,路頭路尾,看一下,很多神經病,我怕你們危險」、「嘿嘿嘿嘿開心了,好久沒砍人」等語,令張女心生畏懼。
偵查時陳男坦承有傳訊,但是喝醉點錯帳號,不是要傳給張女,檢警調查張女在警詢及偵查過程中的證述與陳男所述的情節相符,認陳男犯⟪恐嚇危害安全⟫罪,遂將他起訴。
法院審酌陳男雖辯稱是點錯帳號,沒有對張女出言恐嚇的意思,但陳男的行為仍造成張女心生畏懼,讓她擔心人身安全有危險,不採納陳男的抗辯,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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