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2年國民中學童軍教育聯合露營大會」,去年12月在中正預校舉辦,郭姓男關主趁13歲男童軍到浴室洗澡時,拿手機潛入偷拍,男童軍發現後大聲喝斥,高雄地檢署依違反兒少法起訴,經高雄法院審理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1年10月,緩刑5年,可上訴。

「112年國民中學童軍教育聯合露營大會」去年12月1日至3日在中正預校舉辦,曾獲童軍獎章的31歲郭姓男子,負責擔任活動關卡關主及協助學生闖關活動。活動進行到第2天、傍晚5點多時,一名男童軍前往浴室洗澡,洗到一半發現浴室門板下方縫隙竟然隱約出現一支手機,男童軍大聲怒斥「幹什麼!」。

郭男發現失風,當場嚇到不知所措,也沒成功拍到照片,奪門而出時,被聞訊而來的其他人圍捕逮獲,當場人贓俱獲,報警送辦。檢方考量郭男沒有前科,加上犯後態度良好,依違反兒少法起訴,並建請法院處適當之刑,以啟自新。

高雄法院審理時,審酌郭男為滿足自己私慾,竟罔顧少年人格之健全發展及心靈感受,持手機偷拍男學生洗澡畫面,參酌他坦承犯行,也積極與被害人尋求和解,依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5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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