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凱米颱風帶來豪大雨,台南多處地區傳出淹水災情,為減輕受災戶租稅負擔,台南市長黃偉哲10日宣布,淹水入戶達50公分以上房屋且有居住事實者,免徵明年度房屋稅,且為求便民,將由財稅局主動辦理,受災戶無須個別提出申請。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淹水入戶達50公分以上房屋且有居住事實者,財稅局將依據公所出具「核發救助金清冊」主動辦理,免由受災戶個別向財稅局提出申請。

財稅局舉例,如屋主持有台南市1間4層樓透天房屋供自住使用,受凱米颱風造成該屋1樓淹水達50公分以上,屋主向所在地公所申請災損補助並經核准,財稅局會依公所出具核發救助金清冊主動辦理,該屋1樓部分可免徵房屋稅1年。

針對凱米颱風造成中南部嚴重災情,台南淹水入戶50公分以上住戶,南市府加碼1.5萬元慰助金,加上中央補助,一般戶最高可領3.5萬元;中低收入戶最高可領4.5萬元。淹水2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住戶,南市府加碼提供每戶5000元慰助金。

若為中低收入戶,除市府加碼補助5000元外,另有中央加發1萬元,共1.5萬元,此外,針對泡水汽、機車,汽車受損維修超過2萬元,機車受損維修超過2000元,南市府也加碼補助,並責成各區公所及相關單位從速、從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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