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人妻與丈夫阿豪(化名)結婚38年,但阿豪後來卻勾搭上自家公司的年輕正妹小花(化名),甚至每一次發生性行為後都留影紀錄,更多次互相傳送「都內射嗎」、「想到你賣力的樣子」、「我可以舔舔啊」等訊息,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判賠25萬元。可上訴。

人妻主張,她與阿豪自1986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20多年的婚姻生活本稱得上美滿,而阿豪身為烘焙公司的老闆,後來竟與剛入職的小花日久生情,發展出不倫關係,「她(小花)明知阿豪是有老婆的人,但還是密集約會甚至一起出遊同宿。」

人妻說,二人更以「寶貝」、「老公」相互稱呼,且訊息裡也出現:「都內射嗎」、「哪一個x起來比較合你胃口」、「想到你賣力的樣子」、「我可以舔舔啊」、「你真的很會,只能對我這樣喔」、「我看你這麼會,我都亂想,想說你以前會不會整夜折騰她」、「整夜纏綿」、「一夜躺你知道你會怎樣折騰我」、「這好像你剛發射完累累的樣子」、「有比你進入我身體還深嗎」等訊息內容。

另外,人妻也從阿豪的手機裡發現二人發生性行為後還會留影紀念,影片中兩人上身赤裸、擁抱舌吻,讓她痛苦不堪,憤而提出離婚,結束了這段長達38年的婚姻,並對小花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花辯解,當初是阿豪主動接近她,經常訴說與妻子吵架、感情不睦等心事,並坦承確實曾與阿豪一起相約出遊,「我涉世未深,一時為愛情所迷惑,深信他的甜言密語,後來就成了男女朋友」。小花強調,自從發現阿豪欺騙感情就一直爭執不斷,後來也因此分手,兩人不曾再私下見面。

台南地院審理,勘驗阿豪、小花二人的對話內容,足認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限,已經侵害小花的配偶權,導致她精神上痛苦不堪,漠視人妻基於婚姻關係所生的家庭生活圓滿和諧利益,判賠2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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