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柏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不滿同集團楊姓和陳姓車手被逮落網後出賣他,2022年在桃園一處出租套房中,行刑式槍殺2人,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14日開庭訊問,對於是否繼續羈押蘇無意見,但檢方主張羈押原因未消滅應續押。
本案因楊及陳在2022年8月17日提領詐欺款項時遭警方逮捕而供出蘇柏源,蘇柏源嗣要求楊及陳改口,卻遭楊要求其給付共800萬元予其等始願改口,而心生不滿。
同年9月1日晚蘇與對方見面,他與楊及陳因另案詐欺案件產生言語爭執,他持手槍,先朝楊右邊太陽穴處及頭頂處接續連開2槍,楊當場倒地死亡,他再向前朝陳右邊太陽穴處開槍,陳亦當場倒地死亡。
桃園地院認為,蘇男近距離朝陳右邊太陽穴處開1槍,致楊、陳死亡,手段冷血、殘酷,所為應予嚴厲非難,但然仍與血腥恐怖攻擊、屠殺,或折磨、凌虐、變態之殺人態樣有別。
桃園地院認為,蘇柏源經由長期監禁、輔導治療,非無矯正教化之合理期待可能,無期徒刑理論上乃永久監禁,被告蘇柏源於執行25年後可否符合假釋條件得予假釋出獄,乃屬無可預期之事,判處無期徒刑,並宣告禠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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