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指出,將每戶可支配所得排序,去(112)年前20%每戶230.2萬元,後20%每戶37.6萬元,前者是後者的6.12倍,比前年6.15倍略有改善。

主計總處表示,112年原始所得差距為7.49倍,經政府以租稅、社福重分配之後,降至6.12倍,社福效果改善了1.22倍,比租稅效果0.15倍來得大。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去年「全民共享普發現金」每人6千元,對低所得族群影響滿大的,併計去年社福支出總計7,400億,社福效果的擴大,是讓所得差距縮小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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