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士林區一名李姓女子,因急於租房,竟誤信Facebook上租屋廣告,聽信假房東「看屋需先支付租金」,所幸銀行行員通報警察,經員警確認,支付1萬多元訂金才能看房,與常理不符,阻止李女匯款。

警方表示,25歲李姓女子在網路上找尋租屋資訊,在網路上發現一間在後港街,1房1廳1衛,而且屋內全新裝潢,美侖美奐,看得李女覺得物超所值。出租者以「看屋需先支付訂金」為由,要求李女先匯款,且經屋主確認無誤,始有機會看屋。李女不疑有他,正於銀行臨櫃,準備匯款1萬1000元給對方。

許員初步研判為租屋詐騙手法,經現檢視李女提供與「屋主」之對話紀錄,確認是詐騙集團以話術取信於李女,利用李女著急尋屋心態,誘使李女先給付「看屋訂金」。並向李女說明這是近來常見的「租屋詐騙手法」,並搜尋相關網路新聞案例供李女參考,李女始驚覺受騙,立即打消匯款念頭並封鎖詐騙集團聯繫,保住打工賺來的辛苦錢。

士林分局呼籲,租屋族在簽約前及看屋前,千萬不要輕易交付金錢,同時需確認對方是否確實為房屋所有者。另租金顯然不合理的租屋訊息,更需再三確認,以防止被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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