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舉辦演唱會前須先經性能審查,負責營運的遠雄集團已將自衛消防編組計畫送消防安全基金會查核驗證,7月30日完成動員近百人展開消防驗證演練,自衛消防編組驗證結果報告書今(20)日由消安基金會審核完成,正式公文最慢明(21)日會送達遠雄方。
消安基金會執行長陳文龍表示,大巨蛋消防驗證演練達到法規的界限時間、驗證目標,參與審查的委員都已經通過,所以今天就會發文給遠雄,雖然演練時有些動作不確實,但也請遠雄方加強訓練,相關意見都附在自衛消防編組驗證結果報告書,送交給遠雄。
針對後續的活動申請流程,體育局表示,台北大巨蛋舉辦演唱會等非體育賽事臨時性活動,待遠雄巨蛋公司通過消防安全驗證,活動單位可洽遠雄申辦,而遠雄受理後須依照《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於活動前30天檢附消安驗證佐證資料及活動相關文件,向體育局提出申請,後由局方邀集相關局處進行審查,確認安全無虞、程序完備後始得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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