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華冠先前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全額交割股併採行分盤交易。而該公司2021年第二季財報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核閱報告,自2021年8月19日起其上市之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且自變更交易方法後之次一營業日起,至今已滿三年,無法達到相關規定,明天將停止股票買賣。
《證交所》三年大限到 華冠8月22日正式退場
華冠(8101)因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核閱報告,至今已滿三年,台灣證券交易所指出,三年內無法達成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3款規定,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6款規定情事,自8月22日起正式下市。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