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112年下半年以來,因房市交易熱絡、房價上漲,帶動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餘額快速成長,部分銀行承做不動產放款已接近「銀行法」第72-2條規範上限或銀行內訂「警戒值」,爰自本(113)年初以來,部分銀行自行採行相關不動產貸款管控措施,如審核期拉長、排隊撥款等,當時部分媒體稱之為「限貸令」。所謂的「警戒值」包括:1.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之30%。銀行多以28%~28.5%作為內部警戒值。2.不動產貸款集中度=(購置住宅貸款+房屋修繕貸款+建築貸款)/總放款,本年6月該集中度已高達37.43%。

二、鑑於本年以來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2居高,本行於8月12日至21日間邀請銀行來行座談,籲請銀行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以改善信用資源過度集中不動產貸款情形,避免資金流向非自住之投資客或投機客,造成囤房、炒房。

三、上開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措施,係由銀行依據自身經營情況,於未來一年內以漸進方式逐步調整,銀行有充裕時間調整不動產貸款相關授信業務。

四、本年8月21日及22日本行發布新聞稿後,部分論者將近期民眾抱怨申請房貸困難情形,歸因於本行籲請銀行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之道德說服措施所致,與事實不符。

五、本行重申未來一年各銀行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不應影響無自用住宅民眾購屋,以及業者推動都市更新、危老重建、社會住宅等配合政府政策相關用途,及企業購建自用廠辦等所需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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