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阿德(化名)與小美(化名)是夫妻關係,阿德某日發現小美疑似有婚外情,追問下小美坦承她與同事阿忠(化名)有過一次性行為,阿德因此提告阿忠嚴重損害其婚姻幸福。法院經過審理,最終判決阿忠需賠償阿德精神慰撫金30萬元。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發現其妻小美與同事阿忠有過一次性行為,並且雙方還在社交平台上互稱「寶寶」、「老公」,甚至傳送曖昧不清的訊息,如「因為我們會吸住」、「想你就飽了」、「寶寶想你」、「抱抱親親」、「那我可以親一個嗎」、「寶寶love u」、「寶寶我想要你陪我」等內容。這些親密互動的舉止,已經遠超出社會對於普通朋友間交往的容忍範圍,嚴重損害了阿德與小美的婚姻生活。因此請求60萬精神撫慰金。
庭上,證人小美也親自出庭作證,坦承她與阿忠確實在臺中的汽車旅館發生過一次性行為,並且兩人在今年4月底才結束這段關係。法院認為,小美的證詞與社交平台上的對話紀錄相符,足以證明雙方確實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被告阿忠辯稱,自己並未與小美發生性行為,也否認侵害阿德的配偶權。然而,法院認為,根據提供的證據以及小美的證詞,阿忠與小美的行為已經嚴重超越了普通朋友的界限,確實對阿德的婚姻造成了重大傷害。
法院最終認定,阿忠明知小美已婚,卻仍與其發生不正當關係,這樣的行為不僅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也破壞了阿德對婚姻的信任與期待。因此,法院判決阿忠需賠償阿德精神慰撫金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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