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指控丈夫阿國(均化名),2人相識3個月即奉子結婚,但因倉促結婚,對婆家背景一無所知,甚至不曉得阿國不僅工作不穩定,還積欠債務,導致家庭生活開銷幾乎都是她負擔,阿國還在浴室裝針孔偷拍,侵犯家人隱私,她多次提出離婚,但阿國卻避而不見,不滿種種惡行,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稱,阿國再婚後未積極就職,導致租屋及生活開銷多由她支出,阿國僅支付未小孩的學費及安親班費用。阿國甚至盜用她的名義購買汽車,還濫用她的身分證去申請網路帳號,甚至還偷竊她的貴重物品。
阿國更曾在浴室内裝設針孔偷拍,嚴重侵害家人隱私。加上阿國的衛生習慣不佳,她實無法忍受夫妻共同生活,因此在2023年10月搬離住處。之後她多次想與阿國商談離婚,但卻都是避不見面。
小萱表示,女兒在嬰幼兒時起,皆由她的娘家協助照顧,阿國鮮少關心。2人還同住期間,阿國根本不打理家務,也是由她獨自育兒,後來她要離開這個家時,女兒也是自願與她一起離開。而阿國則是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2人所生的女兒到庭時證稱,因為爸媽吵架,嬤嬤就帶著她搬離戶籍地。印象中自她幼兒園起,就覺得爸媽就互不溝通,她認為是爸爸不願意。而且爸爸用餐後都不洗碗,也不換洗衣物,讓家裡變得髒又臭,媽媽雖會請爸爸改生活習慣,但爸爸始終無動於衷,沒有改變。
她讀幼兒園時有聽過爸媽要談離婚,只是爸爸不願意。而爸爸生活習慣不良,也是她與媽媽離開戶籍地的主因。她們搬離之後,爸爸也未再找她與媽媽。住在一起時就幾乎無互動、溝通,因此她認為爸媽感情已經不好,難以共同生活,且婚姻不可能再回復,希望爸媽能離婚。
法官審酌,雙方婚後長期對婚姻及家庭生活未具共識,彼此分居後,也未見阿國積極挽留婚姻的具體作為,難認阿國有努力維繫婚姻意願。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訴請離婚,洵屬有據,應予准許。而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小萱單獨任之,較符合未成年女兒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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