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在社群貼文如有廣告不實同步被罰了!物聯網公司鴻辰通訊(ible) 銷售「Airvida穿戴式空氣清淨機」,除找電商平台麥露奧販售外,另與團購事業、個人合作分潤,於臉書粉專等社群平台,為其商品做不實廣告宣傳。公平會委員會調查後確認違反公平法,除裁處鴻辰、麥露奧,亦同步對團購事業澤盈工作室、水雲齋公司、雙正公司、王君的廣告宣稱不實行為,各罰5萬元。
這是公平會首次針對團購事業貼文銷售商品,涉有廣告不實進行開罰。公平會強調,團購事業與廠商共同合作銷售商品,無可厚非,但參與撰文或影音等方式銷售商品或服務之事業,無論是廠商或合作的事業,於社群媒體撰文刊載的內容應與事實相符,避免觸法受罰。
公平會調查,鴻辰銷售「Airvida穿戴式空氣清淨機」系列商品,共採用三種銷售方式。其一是在自家網站、網路商城銷售,宣稱具「去除99.7%冠狀病毒」、「連續3年獲得SNQ(生策會國家品質獎)防疫類第一名」等功效,但經調查,99.7%都是鴻辰自行換算出來的數據,獲獎部分也與事實不符。
其二,由麥露奧在公司臉書粉專及其經營的星星樹生活選物網站刊載商品販售,不實宣稱Airvida穿戴式空氣清淨機「去除99.7%冠狀病毒」。
除了前二種行銷方式外,鴻辰還委託團購事業代為銷售商品。團購事業澤盈工作室依照供貨商鴻辰所提供的商品資訊製作文稿並發布貼文,消費者透過貼文所載之團購網址購買。等團購結束後,澤盈再依分潤比例與鴻辰拆分。同樣的澤盈在臉書粉專上貼文宣稱,Airvida穿戴式空氣清淨機「去除99.7%冠狀病毒」,與事實不符,足以影響交易決定。
至於水雲齋、雙正及王君,在臉書粉專上、部落格上貼文宣稱「去除99.7%冠狀病毒」、「使用台積電晶片製作…」等,同樣都與事實不符。
其中王君為自然人,並非公司,但公平會補充,其於臉書持續介紹不同商品並載有團購連結開團貼文販售商品,並提供獨家售價等優惠吸引招徠消費者,其經常性、獨立性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影響力非一般普通的、偶發性從事交易行為的個人可比擬,故委員會認為亦屬公平交易法所稱事業,須負廣告主責任。
上述廠商、電商平台、團購事業因廣告宣稱不實,公平會決議分別裁處鴻辰50萬元、麥露奧10萬元罰鍰,澤盈工作室、水雲齋、雙正及王君各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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