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加價25%,提高對新光金換股條件,以1股新光金換0.672股的台新金普通股,加0.175辛種特別股,合計約14.182元,優於先前開出的0.6022股條件;新光金晚間透過重訊公告,獨董許永明於11日臨時董事會表達,對於如此重要合併案,審閱時間僅只有短短40分鐘著實不夠,會中表達保留意見。

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晚間重訊記者會坦言,臨時董事會討論新的換股條件,雖然獲得多數、11席董事通過,但仍有兩席反對、兩席保留;據了解,創辦人吳東進次女吳欣儒以及李增昌持反對意見,許永明以及新光三越代表賴慧敏持保留意見。

許永明會中表示,樂見換股比例提高,然而,此議案給併購特別委員會委員審閱議案時間,只有短短40分鐘,審閱時間著實不夠;再者,這次換股比例所使用之控制權溢價,仍維持17%並未調高,以本案的交易規模,實屬偏低。

此外,許永明也表達,這次換股內容包含特別股,但特別股對合併後新公司的原先新光金的股東而言,某種程度只是拿回將來本來就會拿回來的錢,與現金不同,基於上述種種理由,對合併案持保留意見。

新光金也做出回應,考量股東臨時會開會通知書寄送在即,為確保全體股東於該股東臨時會討論調高合併對價的合併案,新光金依規與台新金控同日召開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前述作業程序均屬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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