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H級傲人上圍的女優波多野Bella,近來拍攝一支鹹濕片,在特定群組PO出後開始瘋傳。因為除了她本人很大方的承認,就是片中女主角沒錯,但更讓人關注的卻是拍攝場景。原來兩人糾纏親密的地點,看起來像是圖書館。不少「網路柯南」盛傳,這地點是公館某頂大圖書館(頂尖大學)實景,直指台大。不過對於外界風言風語,台大直接跳出來,表示並非事實。
由於傳聞愈演愈烈,甚至有人直衝校園圖書館去拍照比對,因此台大校方在下午2點左右做出回應,強調有關網路論壇謠傳某不雅影片於本校圖書館拍攝一事,經查後非事實。惟本校已採取法律行動,追究相關人士法律責任。
根據了解,雖然台大否認鹹濕片是潛入圖書館拍攝,不過包括台大駐警和法務人員,已經前往羅斯福路派出所報案。而大安分局也將在筆錄製作完成後,到現場去採證比對,進一步釐清。
女優波多野被指疑似在圖書館拍鹹濕片,她也在Instagram大方坦承:「別再私訊啦,主角是我」,還附上與影片相同服裝及場景照片佐證。原本網友以為又是SWAG打造相同場景,畢竟曾有過砸重金擬真捷運車廂進行拍攝的前例,不過遭到SWAG否認,表示並不知情。
至於前AV導演圤智雨,則說如果單純照片看起來,場景像是實景而非搭建,真正搭建的看起來會有種華麗感、近看質感又沒那麼好。
不過如果是真的潛入學校圖書館,恐將觸法,違反刑法的妨害風化罪第234條:「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而就算搭設場景,校方也可能以妨礙名譽來報案。
國立臺灣大學聲明
有關網路論壇謠傳某不雅影片於本校圖書館拍攝一事,經查後非事實。惟本校已採取法律行動,追究相關人士法律責任,敬請各界勿再轉傳散佈猥褻圖文影像。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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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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