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要求蘋果遵守去年生效的《數位市場法》(DMA)。
歐盟反壟斷主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說:「今天,我們首次使用數位市場法之下的控訴程式,來指導蘋果透過建設性對話,來有效遵守相互性的義務」。
歐盟的競爭執法機構表示,第一個訴訟是針對智慧手錶、耳機、虛擬實境頭戴裝置和其它網路連線裝置之下的iOS系統的「連結性」(connectivity)特徵和功能。
它將詳細說明蘋果如何對通知、設備配對和連接等功能提供有效的「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
第二個訴訟是蘋果如何解決開發者和第三方針對iOS和iPadOS提交的「互通性」要求。
執委會希望在六個月內完成這兩起訴訟。
蘋果表示,將繼續與歐盟執委會進行建設性合作,但也警告了相關風險。蘋果說,這將破壞公司長期以來建立的保護措施,將讓歐洲消費者面臨風險,讓不良行為者有更多途徑去訪問他們的裝置和資料。
如果蘋果未能遵守DMA,可能會被處以相當於年度全球營業額的10%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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