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鄭鴻威涉嫌組「律師團」洩密詐團案,查出鄭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且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還找大學同窗、前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洗錢340萬,除起訴鄭鴻威具體求刑9年外,並將鄭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今天作出決議,因鄭目前在押,將鄭停止執行律師職務,將等鄭判決確定後,再討論他後續懲戒處分。
檢方調查,鄭鴻威去年間,加入暱稱「銀河車隊-美國」詐團,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的相關法務事務,包括遭查緝前的防範措施、遭查緝後與檢警應對。
鄭鴻威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之辯護人,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之筆錄內容、車手是否遭羈押、扣案之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詐團連姓主嫌,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手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團運作。
鄭鴻威親自或委由法務助理林佳毅安排黃耕鴻15名律師接案,15名律師分別接受3案至24案委任,15名律師利用陪同車手受訊及聲請羈押閱卷機會,以文字、口述等方式將筆錄內容、羈押聲請書等偵查資訊告知鄭鴻威,由鄭鴻威轉知詐團上游知悉。
鄭鴻威接獲詐團虛擬貨報酬後,定期請友人會計師李昊承轉換現金洗錢,李自去8月17日起至12月1日止,兌換台幣並提領共計1270萬4901元 其合庫帳戶,再轉匯1216萬6500元至鄭的台新銀行帳戶,李賺取差額53萬8401元。鄭鴻威還找大學同學、橋頭地院前法官石育恩將贓款340萬元漂白。
北檢4月13日依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16名律師、鄭男助理林佳毅、會計師李昊承共18人,本案創下檢調偵辦律師不法案起訴最多律師的案例。
檢方痛批鄭鴻威身為律師,卻勾結詐團從事「軍師」身色,重創律師形象,迄今僅坦承洩密,其餘犯行一概否認,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9年。
9月5日,北檢再依洗錢、洩密罪追加起訴石育 恩、鄭鴻威及其受僱律師楊濟宇3人,併案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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