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證監會之前公告,《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將於8日起正式實施,將對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量化交易)監管作出新規,是強化市場交易行為監管的重要舉措,包含對程序化交易實行即時監控,以及對異常交易、高頻交易行為進行重點監控,並從並從報告資訊、收費、交易監控等方面提出差異化監管要求。
近年大陸證監會高度重視程序化交易監管,包括加強量化私募基金備案問詢,建立健全數據統計監測機制,在股票市場建立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等。進而研究起草即將上路的《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
根據極目新聞報導,具體內容上,第一是明確程序化交易的定義和總體要求,意指通過電腦程式自動生成或下達交易指令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強調應遵循公平原則,不得影響證交所系統安全或正常交易秩序。
此外,內容也明確對交易監測和風險防控做出要求,包含對程序化交易實行即時監控,對異常交易行為進行重點監控。同時,進一步壓實證券公司客戶管理職責,明確機構投資者合規風控要求。同時提及加強資訊系統管理,涉及程序化交易相關的技術系統、交易單元、主機託管、交易資訊系統接入等監管要求。
此外,也加強高頻交易監管。明確高頻交易的定義,並從報告資訊、收費、交易監控等方面提出差異化監管要求。同時明確北向程序化交易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納入報告管理,執行交易監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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