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史姓男子愛好收藏奇石,今年3月前往平鎮區,想要向陳姓石商買回數日前賣出的1顆石頭,雙方議價時,卻涉嫌動手搶走石頭拔腿就跑,老闆追出還被推倒,造成脖子上的玉墜項鍊斷裂,史男沒搶成騎車落跑,陳姓石商報警提告,桃園地檢署依搶奪未遂罪嫌起訴史男。
檢警調查,史姓男子愛好收藏紋理漂亮石頭,也經常與石友互相轉讓或買賣雅石、奇石,提升奇石價值,今年3月初他將收藏的4、5顆石頭以500至600元價格賣給陳姓石商,事後反悔,同月17日上午9點許,史男騎車前往陳姓石商平鎮店內,想以100元買回先前售出的其中1顆有主題紋路的石頭。
雙方討價還價,因陳姓石商遲遲未出價,史男心急,竟趁隙直接搶走石頭逃出店外,放置在機車腳踏墊後企圖逃逸,陳見狀追出,拉扯間雙方倒地,史男扯斷陳男脖子上的玉墜項鍊,史男最後搶奪不成逃逸,陳男拿回被搶的石頭報警逮人。
史男坦承搶石頭未果,否認想搶奪陳頸上玉墜項鍊,陳則稱是跌倒後扯到,雙方在偵查庭上達成賠償3000元和解,但搶石頭部分,檢察官仍依搶奪未遂罪嫌將史男起訴,依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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