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證實,該外籍人士入境後,才收到外國政府通知,此人23年前有緩刑紀錄,目前並未被通緝。(圖/簡銘柱翻攝)
移民署證實,該外籍人士入境後,才收到外國政府通知,此人23年前有緩刑紀錄,目前並未被通緝。(圖/簡銘柱翻攝)

美國籍W男子20多年曾經犯下對未成年性猥褻罪名,遭美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0日,緩刑2年,移民署接獲美國在台協會情資,W男在今年10月2日持觀光簽證入境,移民署防範於未然,將W男列警示,並發文給警政署、勞動部、教育部以及外交部,敬請依規定協尋並列為警示,避免W男在台從事教師工作,或申請居留。

33歲W男2001年美國奧勒岡州犯下對未成年性猥褻罪名,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外,給予緩刑2年。移民署獲悉W男在上月2日清晨入境,並認為W男停留期間,恐有危害我國利益或妨害善良風俗之慮,而且W男未按址居住,恐造成台灣的行蹤帶來的潛在風險,立即通報相關單位注意,若在台從事違法工作,將予以驅逐出國。

移民署表示,W男入境後才收到美國政府通知,現並未遭外國政府通緝;為維護我國利益及民眾安全,移民署獲通知後立即採取行動,因涉外國政府情資及個資,所以用密件通知相關機關留意及協尋,防止該美籍人士在台取得工作及居留許可。

移民署已成立專案小組追查該外籍人士行蹤,如經查獲將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強制驅逐其出國,並於其出境後管制其再入境,以保障民眾及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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