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台南地方法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時,陳卻落跑不知去向,台南地檢署4日發布通緝後,陳啟昱25日上午10點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台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傍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晚間9點多火速裁准。
法官指出,陳啟昱在羈押聲請書中的犯行,有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述可資佐證,足認犯罪嫌疑重大;陳啟昱的供述,對照同案被告及證人的相關證詞,有多處矛盾及不相同之處。
法官考量此案犯罪情節,牽涉公司的利益龐大,相關情節仍有待偵查時一一釐清;基於此案犯罪事實龐雜,相關涉案人員甚多,陳啟昱與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間又彼此相互熟識,加上他在此案的角色及社經地位,顯然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
另外,此案係全國矚目案件,陳啟昱竟然無視法院的傳喚故意不到庭,顯然逃亡事實至為顯然,因此有羈押的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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