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陸媒報導,他指出,要進一步完善期貨監管制度,將期貨市場各類經營主體開展的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樹立全面從嚴的監管導向,強化監管權威,嚴厲打擊期貨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和非法期貨活動。
陳華平表示,要進一步強化期貨市場風險防控,立足於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鞏固和優化行之有效的運行監測和風險預警體系,統籌期現貨、場內外和境內外,充實風險應對處置工具箱,盤活並用好各類風險準備資源,嚴防價格異常波動、交割違約、重大資訊安全事故等風險的產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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