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黎姓婦人3年前到高雄某知名醫美診所進行乳房修整手術,突然心跳驟降陷入昏迷,醫護緊急搶救後救回性命,但她已呈現重度昏迷,家人認為診所有過失,代她提告向診所求償490萬。但診所辯稱,黎女是乳袋破裂進行置換手術無疏失,法官認定手術過程無疏失,此手術非消費行為,因此判診所無責免賠。
黎姓女子嫁來台灣之前,曾在越南進行隆乳手術,來台灣後,發生左側乳袋破裂,左右兩邊胸部大小落差很大,必須進行手術重整。2021年1月4日,她到高雄某醫美診所進行手術,準備把破裂的乳袋取出,再置入新的假乳,沒想到麻醉後,手術進行到一半突然心跳驟降,差點死在手術台上,兩位醫師對她進行搶救後恢復生命跡象,診所緊急將她後送大醫院救治。
黎婦到大醫院治療後,恢復生命徵象,但已重度失智陷入昏迷,家人代她向醫院提告求償49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黎女於去年底病危過世,由女兒承接,替母親打官司。
負責對黎婦手術的醫師辯稱,當天手術時,主刀的醫師幫黎女左胸取出破裂的乳袋,因乳袋滲出填充液,花了1個多小時才清理乾淨,要填入新的假乳時,黎女突然心跳變慢後停止心跳,經緊急搶救,把黎女救活,過程中並無疏失。
法官認為,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商品服務採無過失責任制度,迫使製造商、服務提供者擔負較重的責任,但黎女的乳房整型手術屬醫療行為,而醫療過程有危險性,治療結果具不確定性,加上醫審會鑑定報告也認定診所沒有過失,因此判診所無責,駁回黎女女兒之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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