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裁定交保金額柯文哲7000萬(含已提出的3000萬元)、沈慶京1億元(合己提出4000萬元),應曉薇3000萬元(含已提出1500萬元)李文宗2000萬(含已提出的1000萬元),4人都須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命令書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30日下午5點前未能具保,應予羈押。
北院深夜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保證金具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應遵守下列事項:接受如本裁定、即本院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命令書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未能在30日前下午5時前具保,應予羈押。
沈慶京是1億元交保,但上次己提出4000萬元,還需要6000萬元,根據《ettoday》報導, 沈慶京已找到友人,可以借到所需的交保金6,000萬元,30日凌晨2點之前可望至北院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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