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工殤求償案,RCA一軍求償部分,2018年RCA及湯姆笙等4家公司遭判賠262名員工共7億餘元確定,2022最高法院再判賠24名員工5470萬元,另222人求償約11億元部分發回後,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15日判決4公司賠償1.7億餘元。可上訴。
RCA員工關懷協會的律師團認為,更二審判決結果4家公司應賠償之金額低於被害勞工應得的合理金額,律師團對此表示難以接受,針對判決是否上訴,律師團將與當事人關懷協會討論後再行決定。
RCA二軍1115名員工提告部分,一審判決RCA等4家公司連帶賠償破紀錄的23億300萬元,二審考量員工受雇期間長短、被害情節輕重等,重新計算金額後,改判賠1112名員工共16億6740萬元,上訴後,最高法院2024年11月15日判決廢棄發回更審。
1998年工人集結抗爭,至2004年起訴(第一批起訴勞工簡稱「一軍」), 2015年一審判決勞工勝訴後,RCA員工關懷協會與工傷協會、義務律師決定開放更多受害勞工加入訴訟,於是組織「二軍」,共計1000多位被害人2016年5月9日起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