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男子因積欠凌姓前同事傭金遭催討,凌男在公園人行道拿著手機緊跟拍葉男半小時,引發葉男心生不滿,對凌男罵「X你娘」、「X你祖母」(台語)等語 ,遭凌男告公然侮辱,一審判罰5千元。葉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定,葉男是在凌男盯拍及言語挑唆下,壓抑情緒暗自咕噥夾雜不雅口語,不能勉強入罪,改判葉男無罪,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葉男與凌男是前同事,葉男因欠凌男工作的傭金,被凌男緊盯催他還錢,2022年7月間,葉男在高雄市三民區一處公園被凌男遇上,葉男表示手頭不方便,請凌男見諒,卻引發凌男不滿,拿起手機以直播錄影方式緊盯拍葉男,問葉男何時還錢,葉男回應「你在找我麻煩就對了」,埋頭整理機車及公園座椅上雜物而不願置理,口中喃喃低聲唸到(台語)「你看恁爸嘸就對啊」、「你就是打算來嘎恁爸鬧小鬧鼻就對了」等語。

在凌男的言語挑唆下,葉男勉力壓抑情緒,卻在低頭憤憤自語間,被凌男錄到葉男罵「X你娘」、「X你祖母」(台語)等語,因當時正在公園,凌男認為遭葉男公然侮辱,報警對葉男提告,在檢方偵查及一審開庭時,葉男均未到庭答辯,被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罰5千元。

葉男不滿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不能僅因葉男被凌男緊迫盯人拍攝過程中,錄得葉男暗自咕噥間夾雜不雅之語,即強予入罪而認為公然侮辱犯行,檢方的舉證尚不能證明葉男有公然侮辱凌男之意,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確定。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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