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員警上周二(4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大直樂群二路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在綠燈亮起後,仍停在路中央不動,引起員警的注意。為避免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員警立即上前盤查。李姓駕駛起初辯稱車輛突然故障熄火,才導致無法前行,但其神情緊張,引起員警懷疑。
在進一步檢查過程中,員警眼尖發現駕駛座下方藏有一個可疑包裹,打開後竟發現一把外觀極似真槍的玩具槍。隨後,警方在檢查車輛時,又在駕駛座旁發現一組含有安非他命的吸食器。李男當場被帶回派出所偵辦。
經訊問後,李男因涉嫌持有毒品吸食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而持有玩具槍的部分,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請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且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
中山分局呼籲,民眾切勿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以免觸法。此外,毒品對個人、家庭及社會的危害極大,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並提醒民眾遠離毒品,珍惜生命與家庭,避免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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