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常遇到,父母在世時,手足完全置父母不顧,父母過世後只顧分家產而鬧分裂,不免擔憂,萬一自己也早一步離世,遺產能否留給心愛的寵物?知名律師劉韋廷就分享一個罕見案例,幫民眾釋疑。

一名女子在父母生病時獨自照顧,哥哥、姊姊也不幫忙分擔醫藥費,父母過世後,手足卻只是忙著平分家產,如今她決定立下遺囑,將來把所有財產捐給動保團體,同時透過法律程序,使哥哥與姊姊喪失繼承權,連「特留分」也拿不到,確保自己一輩子的心血不被冷漠親人瓜分。

當事女子說,「我的遺產,寧可給貓,也不要給無情的手足!」並透露自己沒有結婚、無依靠,只有一間小房子和貓咪陪伴在身邊,原以為父母離世後,哥哥和姊姊會給她一點溫暖,但現實竟是2人冷冰冰地平分爸媽財產,「爸媽微薄的存款,他們分走。爸爸遺留的保險金,他們硬要,也不給媽媽當醫藥費。甚至連爸爸母親的醫療費,都是自己自掏腰包負擔」。

劉韋廷表示,女子把青春奉獻在病床旁,把自己的人生暫停,去成全父母的餘生。於是她走進律師事務所,堅持要立遺囑,而且要讓哥哥、姊姊「喪失繼承權」,連「特留分」都拿不到。女子提到,「將來我走了,我要把所有的一切,都送給動保團體,照顧陪伴我的貓。至少牠們不會像哥哥姊姊一樣,把我推向孤單與心碎」。

這起案例讓劉韋廷忍不住直呼,「最痛的背叛,不是來自陌生人,而是你叫了幾十年的哥哥姐姐」。文章掀起熱議,許多網友看了也感同身受,紛紛留言「我的狀況一樣,但喪失繼承權的條件太嚴苛了,我只能期待廢除兄弟姐妹特留分能修法成功」、「兄弟姐妹特留分這種爛法,真希望有立委能夠提案廢除」、「是金錢利益醜化了親情,被拿捏總是最顧家的那位」、「太讓人心碎了」。

根據《民法》第1145條規定,繼承人若故意殺害或傷害、詐欺、脅迫遺囑、妨害遺囑、偽造遺囑、或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侮辱等情形,將會喪失繼承權,進而無法取得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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