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第三季營業收入為新台幣7.2億元,營業毛利率35.2%;營業淨損8.5億元,營業利益率為-119.2%。歸屬母公司業主淨利達32.4億元,每股盈餘3.88元。

雖然本業虧損8.5億元,但宏達電稅後仍轉為歸屬母公司淨利32.4億元,主因為業外處分利益挹注。公司於5月將桃園廠區部分土地與建物出售予和碩(4938),交易金額56.38億元,於第三季入帳,認列處分利益約39億元,宏達電仍保有桃園其他廠區資產。

此外,宏達電於第一季認列與Google簽訂XR技術合作協議收益,交易金額約2.5億美元,帶動單季每股盈餘4.86元。綜合兩項業外貢獻,宏達電前三季每股盈餘達7.88元。

宏達電第3季營收規模仍有限,雖毛利率維持在35.2%,但因營業費用無法有效攤提,導致本業持續虧損。公司目前業務聚焦於XR/VR生態系的深耕,強化企業與開發者方案、軟硬整合及內容服務,以提升單客價值;手機業務則採聚焦策略,一年僅推出1至2款產品。未來宏達電將以擴大營收規模、嚴控費用與強化現金流為重點,並推動XR/VR商用落地與內容布局,朝營運常態化獲利目標邁進。

#宏達電 #88元 #XR #每股盈餘 #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