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張安樂兒子張瑋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涉驗資不實及侵占資產,最高法院將張瑋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8罪各處可易科罰金之刑2到4月,另業務侵占罪判囚1年,他未到案執行被通緝中;兒媳王姝茵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10月,緩刑4年,但她被訴違反銀行法無罪部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12)日判決1年7月徒刑。可上訴。

張安樂幫助逃漏稅捐等罪,一審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8個月,未上訴已確定,他被控違反政治獻金法及業務侵占部分,因無法證明犯罪,一審及二審都判無罪,檢未上訴已確定。

本案是因張安樂涉嫌收受大陸金援,來台發展組織犯罪,遭檢方連同兒子張瑋,兒媳王姝茵等人,依違反《政治獻金法》、偽造文書、業務侵占及幫助逃漏稅起訴。

檢方指控,2010年張瑋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辦理登記時,涉驗資不實,且張瑋與張安樂、王姝茵聯合侵占旅行社的資產,並有業務登載不實,張瑋、王姝茵以旅行社名義承租小貨車,交由統促黨的黨工無償調度,違反稅捐稽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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