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佳營造承攬新竹市立棒球場工程,下游包商揚名實業提告,指棒球場已曾舉辦比賽,但巨佳遲遲未給付款項、追加工程737萬餘元。巨佳反指揚名未能通過驗收,不應付錢,桃園地方法院認為,巨佳無法舉證揚名瑕疵,加上球場已經大範圍開挖,判巨佳應給付737萬元,可上訴。
揚名實業提告,指承包巨佳營造的新竹市立棒球場新建統包工程,並於2021年12月10日簽立工程承攬合約書,總價為1354萬餘元,訂金3成,按照施工進度支付6成,其餘1成保留款為驗收合格後支付。
揚名說,依照合約書規定完工,巨佳應支付6成完工工程,也就是812萬餘元,但巨佳僅支付3成訂金,後續6成的部分只負責401萬元。且棒球場已經在2022年7月15日舉辦開幕戰,後續也有舉辦數場棒球賽,可認定球場已由巨佳驗收,否則怎麼交由新竹市府進行比賽。
此外巨佳也要求追加防撞墊、護網加高、體育設施追加、護網追加、草皮割邊等,但追加款項僅拿到115萬餘元,還有189萬餘元尚未拿到,全數巨佳應支付737萬餘元。
巨佳說,揚名公司施作該工程,但施工有排水不良、球場場地有異物及紅土品質不良等瑕疵,導致停工無法驗收,揚名無權請求給付工程款。此外根據新竹市立棒球場體檢委員會2023年9月8日簡報檔,該工程不符合契約規範,需採全場換土,預估經費4100萬元至6200萬元。巨佳認為,這可歸責揚名公司,自己還須向其求償4100萬元,也可以從此抵銷。
法院認為,工程已經完成,且後續新竹市府因施政考量,大規模、大範圍開挖。且巨佳在辯論期日稱工程瑕疵僅有排水部分,不過新竹市府卻稱是覆土結構有安全疑慮,自然不需要排水鑑定。法院認為,「覆土斷面強度」與揚名承包工程的關聯性為何,巨佳始終未提出事證相佐。
法院提到,何況巨佳確認僅針對排水主張有瑕疵,與覆土斷片強度瑕疵難認有關。無論巨佳或者新竹市政府未驗收就開挖,導致工程沒有驗收的可能,風險本來就不應由揚名負擔。此外該工程經新竹市府大規模開挖,「驗收完成」的狀況已經確定不會發生,不過揚名完成工程後,球場的確有進行比賽,契約已經達成。
對於棒球場體檢委員會的簡報檔,巨佳沒有提出任何證明揚名哪裡有「排水不良」、「球場場地有異物」及「紅土品質不良」等瑕疵。另法院囑託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卻在今年2月24日到場會勘時,雖已經通知新竹市府,但球場大門緊閉,加上已經被大範圍開挖,因此無從鑑定。
另其他工程顧問公司曾在2022年12月1日進行排水測試,發現洩水坡度尚可。此外就算報告中有「二壘往三壘後方草皮仍有部分積水及經踩踏有部分水滲出」內容,由此認有排水功能不佳的情形,巨佳也沒要揚名改善。
法院又認為,巨佳雖提供「美國職棒大聯盟專家檢測新竹市立棒球場工程之檢測分析報告說明」,然「美國職棒大聯盟專家」顯非我國專業的鑑定機關,其個人意見無從拘束桃院的認定。法院認為巨佳的確該給付揚名費用,應給付737萬元,可上訴。
詠峰法律事務所律師華奕超指出,巨佳確有尚欠的工程尾款未予給付,且工程已施工完畢,並曾舉辦開幕球賽,至巨佳雖指稱揚名所施作工程有排水不良、球場場地有異物及紅土品質不良等瑕疵,但法院認定巨佳並沒有舉證此等瑕疵與揚名有關,且巨佳所提出的美國職棒大聯盟專家報告,法院認定該美國職棒大聯盟專家並非我國專業鑑定機構,只屬個人意見,不予採認。因此判決巨佳應給付剩餘的工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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