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破獲涉跨國詐騙的太子集團,其中擔任特助的劉純妤15萬元交保,引發輿論譁然。台北地院表示,此為檢察官於偵查階段依職權命具保候傳,檢察官並未就該被告向法院聲請羈押,故法院依法無從介入,該項交保並非北院所為的裁定。網友炸鍋怒轟北檢縱犯。

北院表示,檢警調日前針對太子集團洗錢案執行搜索並拘提、約談24人。檢察官於偵訊後,對其中19人依案情分別命具保候傳,或並限制出境出海;另就5人向本院聲請羈押。本院審酌案情與證據後,裁定羈押4人,另1人以30萬元交保(檢察官不服,業已提起抗告)。

另針對「劉姓特助以15萬元交保」部分,北院強調,係檢察官於偵查階段依職權命具保候傳。檢察官並未就該被告向法院聲請羈押,故法院依法無從介入。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階段被告之逕命具保、聲押或釋放,均屬檢察官職權範圍。法院僅於檢察官聲請羈押時,依法審查並裁定是否羈押。此一制度設計,係為確保偵查與審判之職權分際,並兼顧人權保障與程序正義。

11萬追蹤的時事粉專「一百五」整理事件要點:太子集團特助15萬元交保,特助燦笑離開,引發民怨司法保護,痛批恐龍法官。北院聲明:劉女為檢方於偵查階段令具保,並非法院裁定交保。「偵查階段」之具保、聲押或釋放皆「屬檢察官權責」。

網友表示「超好笑,網路看了一輪,只要譴責隨便放走詐騙集團,幾乎都會被扣上藍白紅的帽子」、「恐龍沒錯,但法官不揹這鍋」、「所以是北檢囉?」、「不意外就是北檢!」、「嬉皮笑臉」、「不能查,查下去可能就動搖國本了」、「會不會又是高層指示的」、「台灣司法真的沒救了,尤其是北檢」。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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