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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關注勞保破產議題,多位立委在總質詢也聚焦勞保議題。行政院長陳建仁7日在立法院答詢時透露,預計4月份編列明年總預算時,會編列撥補勞保基金1,000億元預算,如果歲計有賸餘更不排除往上加碼,讓大家都能領到勞保,放心工作,「只要政府在,勞保基金就不會倒」。
勞動部勞保年改議題再度端上檯面。勞工保險去年保費收支缺口來到386.11億元,已連續第六年收支失衡,更重要的是,這六年累積下來收支缺口高達1,917.58億元,已入帳的1,170億元政府撥補,仍無法完全填補住缺口。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在災保法上路前的保險事故,在請求權時效內且未申請可以改申請較優沃的災保法給付,但可否適用災保法的「年金併領」?勞動部近日解釋指出,若保險事故在災保法上路前,縱使可依災保法標準請領給付,但仍要適用「年金擇一」規定。
為了強化保障職業災害勞工,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今年5月1日上路,較過去的勞保條例新增如「部份失能年金」、「遺屬一次金」等給付外,也打破過去年金擇一的規定,允許職災勞工可併領減額年金,但勞動部近日函釋指出,如果發生在今年5月1日的職業災害就不能請領新增的給付。
我國已邁入高齡社會,再加上少子化的趨勢,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勞工老年經濟生活的保障也愈形重要。勞動部表示,勞保老年給付請領方式,分為老年年金給付(按月領)、老年一次金給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三種,採計年資的方式不太相同,提醒勞工應注意。
25年前為幫女兒開刀沖喜,前省府員工王男與老婆1天內白天辦離婚、晚間辦結婚儀式宴客,但遲至8年後才去辦公證結婚、在2015年補登記,而王男隔年就身亡。主管機關認定,王男退休時並無婚姻關係,王妻僅能領遺屬一次金40萬元。王妻為能按月領半俸的遺屬年金,以丈夫的繼承人女兒為被告,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存在之訴,一審及二審都駁回,仍可上訴。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當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死亡時,遺屬可以請領遺屬年金,如果全部的遺屬都不符合請領標準時,可以請領4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遺屬一次金」,但由於現行的勞保條例並沒有遺屬一次金規定,如果遺屬已經先申請過5個月投保薪資的喪葬津貼,是否能在申請遺屬一次金?勞動部表示,將邀集專家學者討論。
今年1月29日起為農曆春節,將有9天連續假期,勞保局為了讓民眾安心過好年,多項年金給付、津貼、勞保紓困貸款等將在過年前入帳,預估將有350萬人可以在年關前領到年金給付及津貼,8萬餘名申請勞保紓困貸款的勞工亦可於農曆春節前獲貸撥款。
勞保老年年金(即俗稱的月領)可以活到老、領到老,根據規定,請領老年年金,保險年資合計必須滿15年,一位許先生離開職場多年,勞保年資只有12年,一直以為自己無法領取老年年金給付,但因許先生有加入國民年金保險,勞保加國保合計年資有15年,如果等到65歲還可同時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與國保老年年金。
前駐尼加拉瓜大使吳進木在台尼斷交前夕辦退休,一斷交就獲尼國國藉且滯留未歸。遭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質疑叛國,要銓敘部馬上追回退休金。對此,銓敘部表示,依法必須認定有內亂外患罪且判刑確定等情況,才可以追回退休金。
有勞工想請領勞工退休金的月退休金,但他好奇若有舊制年資結清時是否可以與新制年資併計算?勞保局表示,如果把舊制結清的退休金「全額」移入勞退新制的個人專戶,舊制的工作年資就可以併進新制中計算,但如果只將一半的結清金移入個人專戶,舊制年資就無法併計。當年滿60歲併計舊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即可請領月退休金。
陳姓勞工長期在台南市某職業工會加保,年資超過30年,2019年退保請領老年給付選擇一次請領,向勞保局領走200多萬元,但經勞保局勾稽國稅局資料、詢問投保單位及勞工本人,因陳男無法拿出薪資單或薪資收入等具體資料,以投保薪資不實,改依基本工資試算,最後僅能請領約100萬,要求陳繳回多領的百餘萬元。
為保障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基本經濟安全,原《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勞保年金給付者得開立專戶存入年金給付,入帳後免於被扣押或強制執行。為使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受領勞保給付的權益保障更為周全,《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業已修正,將請領一次性保險給付者亦納為得開立專戶之對象。
受到疫情、政府積極推動公共工程、台商返台投資等三大因素影響,今年勞動市場缺工相當嚴重。勞動部與經濟部日前透露,將先延長移工來台年限2年因應燃眉之急,但外界期待的「放寬至15年」卻遲未拍板,據悉,癥結卡在「勞保年金」。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未來不只是勞工保險年金,連勞保條例的各項一次金給付,都可以比照勞工退休金、職災補償金一樣,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不會因為債務問題而被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可強化保護弱勢勞工或受益人的基本經濟安全,也是保障勞工生活的最後一塊拼圖。
原僅勞保年金給付可存入專戶,避免因債務導致年金遭強制執行,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部分條文,擴大適用範圍,未來只要是條例所定的保險給付,均得開立專戶存入,免遭強制執行。
依現行勞工保險條例29條規定「年金給付可以開立專戶」,專戶可以不會被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保障勞工經濟安全,但僅限年金相關給付,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勞保條例修正條文,不限年金給付可開立專戶,勞保一次金給付也可開立專戶。
許多民眾經常詢問,如果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可以領多久?勞保局表示,勞保局老年給付可以領一輩子;如果領取老年給付過世時,家屬若符合條件則可以請領遺屬年金、為原領年金的5成,若在98年1月1日施行前有過勞保年資的話,領取年金未達一次金時,遺屬可以請領「差額一次金」。
依勞保局2007年研究報告指出,如勞保未修正為年金制,都採一次請領,勞保將在2017年破產,勞保條例因而在2008年三讀修正、2009年施行,並新增年金制,但在修正當時也引發勞工恐慌、爆發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搶退休潮,有29萬3635名勞工申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拿走3171億餘元,當年勞保基金規模僅剩2144億,為勞保基金近年來最少的時候。
由於老年給付人數及金額逐年攀升,加上勞保基金長年操作績效欠佳, 導致勞保入不敷出, 財務持續惡化;據最新精算,勞保年金可能提前1年在2026年破產,到時千萬勞工恐爆發養老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