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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府與Google間對Android付費App依《消費者保護法》是否提供七日猶豫期之爭,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北市法務局表示,權衡消費者利益,北市府對Google案判決不提上訴,使爭議案件確定。但Google應提供消費者七日猶豫期,此類消費權益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消費者若認為權益受損應自行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