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人民權利的搜尋結果,共753筆
一名錢姓大陸男子多年前來台騎自行車環島意外遭路燈電死,家屬跨海提告後獲得463萬國賠。陸籍人士可依《國家賠償法》獲賠,如此首例不免引發關注;尤其法院判決指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的法理解釋,正面挑戰執政黨對於兩岸關係的定位,可謂是嚴重打臉。對此,政院緊急下令有關大陸地區人民為中華民國人民等函釋停止適用。陸委會則急忙表示法官函詢本案適用《國家賠償法》一節恐有誤會,其函復法院內容從未指稱中國大陸人民是中華民國國民。
行政院發函通令各部會,大陸人民沒有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民進黨立委隨即恫嚇法官,並要求司法院「教育」法官。國賠的司法爭訟案,法官依法審判,但被綠營人士說三道四,這不僅是仇視性、針對性的政策及言論,更是侵害司法獨立審判。
簡評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357號判決
編者按:都市更新一直都是台灣城市發展面臨的重要議題,2020年5月6日修正公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2021年5月28日修正公布《都市更新條例》、2023年1月10日修正公布《平均地權條例》,構築了都市更新的新風貌,然而都市更新的同意門檻及權利變換的複雜都增加了其難度。《當代法律》第十五期以「都市更新與再生刻不容緩」主題,邀請專家學者針對此議題加以分析,希冀能對加速我國都市更新與都市再生有所裨益。
大陸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5日宣判,具有香港與美國雙重公民身分的78歲男子梁成運(John Shing-Wan Leung)因犯間諜罪,判處無期徒刑,法院並未提供梁成運遭判刑的細節。公開資料顯示,梁成運是美國僑界領袖,曾經與美國和中國官方頻繁互動。
台灣存託憑證(TDR)是否屬於我國或外國有價證券的認定上,一直以來諸多爭議,也因立法不夠明確,以致冤獄四起,被法界質疑有戕害人權等疑慮,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對此日前召開公聽會,但金管會仍表示,「不必修法、不違憲、不違反人權」等三不說法,與立院未達成共識。但立委陳椒華卻與金管會沆聶一氣反對,律師林柏男為此怒嗆陳,本身不懂法律,卻在修正案中指鹿為馬,選擇忽略包括前金管會主委陳冲在內等多名專家教授的專業見解,法律有疏漏、行政公告不確實,立委的職責應該要讓法律更明確才對,不是跟官員瞎攪和。」
為滿足育兒需求,副總統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時曾力推「準公共化幼園」,把私立幼兒園納入補助範圍內,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昨天批評,準公共化幼兒園其實是假公共,欺騙人民也犧牲教保人員及幼兒權益,準公幼真面目為營利登記的私幼,偽稱「準公共」,無法改變營利本質,應廢除準公幼,將預算用於改善公幼服務時間及人力編制,普設免抽籤的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
為滿足育兒需求,副總統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時曾力推「準公共化幼園」,把私立幼兒園納入補助範圍內,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天再次批評,準公共化幼兒園其實是假公共,欺騙人民也犠牲教保人員及幼兒權益,準公幼真面目為營利登記的私幼,偽稱「準公共」,無法改變營利本質,應廢除準公幼,將預算用於改善公幼服務間及人力編制,普設免抽籤的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
俄羅斯總統普丁昨日在慶祝蘇聯戰勝納粹的「勝利日」演說時,向二戰美英等同盟國軍士兵致敬,同時表達了對中國軍人對抗日本軍國主義的壯舉尊敬之意。他將在烏克蘭的軍事行動與二戰相比。他認為,「只有俄羅斯仍然忠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成就,而西方卻忘記了誰打敗了納粹。」如今一場針對俄國的「真正戰爭」正再次展開,西方正試圖摧毀俄國。
前總統陳水扁日前上凱道陳情,抗議修《選罷法》恐有不符比例原則的違憲爭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9日)直批,大家認真討論《選罷法》針對犯洗錢防制罪的人不得參選的議題,政治人物和學者還有民權團體都出面發聲,讓人看到台灣的偽善、雙標和對特權的呵護。憲法明文規定賦予人民投票權,但去年政府卻依《傳染病防治法》剝奪人民投票權,可以隨興讓法律逾越憲法而不汗顏,為何卻不見更多有識之士出面捍衛憲法?
台灣詐騙猖獗,政府全力打詐,但檢警辦案利器「M化車」卻無證據能力!警方2015年出動M化車定位破獲詐騙集團機房,逮捕陳姓男子4人,4人被依恐嚇取財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19日駁回檢方上訴,認定M化車偵測目標手機位置,欠缺法律授權,並無證據能力,加上檢方舉證不足,判決4人無罪確定。
雖然大陸經濟面臨可能出現的衰退風險,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仍然表示,中國將逐步減少對滙市的干預,人民銀行將尋求引導貨幣政策,使實際利率略低於潛在經濟增長率。在全球面臨衰退風險的衝擊下,易綱的談話引起全球金融市場的廣泛關注。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爭議愈演愈烈!繼建商多次喊話後,法學界學者、專家也接力抨擊,針對被封為「史上最慓悍打房條例」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學者專家對禁止私法人買房、禁止預售屋轉售讓與、炒房者處以最高5,000萬元高額行政罰等修法條文,認為有涉違憲之虞,合憲性大有爭議,鼓勵各界向大法官提出釋憲案,儼然上綱到憲法戰爭。
被封為「史上最慓悍打房條例」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完成立法後餘波盪漾,今(8)日在一場研討會中,多位法學界學者專家對於禁止私法人買房、禁止預售屋轉售讓與、炒房者處以最高5,000萬元高額行政罰等修法,認為有涉違憲之虞,現場炮火四射,義憤填膺,並鼓勵各界向大法官提出釋憲案。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今(8)日主持「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合憲性審查研討會」,針對私法人購買住宅原則禁止例外許可且限制轉讓年限、預售屋買賣禁止讓與、以5,000萬元高額行政罰禁止炒作,三大爭議焦點的合憲性審查,邀請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主任及教授許義寶、前考試委員邱聰智、真理大學教授林家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明鏘、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廖義男、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張永明等多位學者專家,參與研討會。謝哲勝表示,限制人民權利,並不是不可,但平均地權條例此次修正案,已涉及違反憲法第15、22及23條,而且修法必須符合第23條「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其中的增進公共利益要件;此次修法探討的前提,必須先了解到底何為公共利益,再來看適當性、必要性、比例性,如果內政部所指的公共利益是讓大家有房可買,如此的修法就是不當連結原則。謝哲勝認為,如果修法是為了讓大家有房可住,為何不多提供社會住宅、或採租稅、融資等其他政策工具來達成;再者,禁止私法人買房與炒作之間,其關連性又如何,若有不當連結,也有探討的必要。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表示,立法院上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其中79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的房屋,應檢具使用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採取原則禁止、例外許可的立法,這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立法。呂丁旺分析,原則禁止、例外許可,是只有在屬於憲法例外情況下,才會出現,一種是緊急法制,如嚴重傳染病的隔離規定;另一種是征服者國家對於殖民國家的殖民法律。不過平均地權條例倉促立法,未能考量對於人民財產權、自由權的保障,難免有違憲的爭議。呂丁旺鼓勵大家申請釋憲,並主張應採合憲性的「原則許可、例外禁止」,且為窮盡融資、租稅、限制買房戶數等所有改革手段之後仍無法管制不動產炒作後,最後採取的不得已手段。台大法律學院兼任教授廖義男表示,此次修法涉及違憲部分,大家要了解,並不是立法者立法,大家就要接受,而是應勇於挑戰,提出釋憲。謝哲勝指出,學者專家是希望鼓勵大家提出憲法訴訟,必須經由一次次憲法訴訟,來找出藉由修法平均地權條例作經濟管制的標準,司法權也是可以制衡行政權的,並且釐清前述限制人民權利手段是否可達增進公共利益目的;但試問,房價是可以這樣打下來的嗎?全世界有這樣的方法來打房嗎?作為民主法治國家的一員,大家都應進一步思考其適法性。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今天也以聽眾身份出席,並全程參會。姚連地指出,平均地權條例若要修法,必須有其必要性、目的性,但限制人民財產自由處分的自由被限制,這就是擾民;如果控制房價是修法的目的,那麼此次修法是禁止私法人買房、禁止預售屋轉售和讓與,未來人民買賣被限制,嚴重者將影響國內經濟和內需。被問到是否會提釋憲,姚連地表示,若有機會他願意提出釋憲,看看大法院法律見解是否修法條文符合自由民主國家的憲法。
中華民國前任總統馬英九赴大陸掃墓,現任總統蔡英文過境美國,雙英爭輝,都在7日返台。兩人在出訪過程中都對「中華民國」的定位做出表述,但表述中對於《中華民國憲法》的認知與尊重卻迥然不同。
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8日發表《2022年美國侵犯人權報告》,內容除了細數「美國侵犯人權的真相」,更批評美國已成為全球人權發展的「攪局者」和「阻礙者」。
臺灣存託憑證(TDR)在證券交易法上定位一直無法釐清,由於司法實務上已有多起判決,將臺灣存託憑證以證券交易法判處人民刑罰,對人權造成侵害;由於未經主管機關核定為證交法有價證券,學者呼籲,TDR不適用證交法刑事處罰。
為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行政院從今年元月針對「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辦理情形表」舉辦第一次審查會議,並已經陸續召開三場會議,邀請各NGO團體針對各相關權責機關之行動及關鍵績效指標予以檢核,將於2024前將《綜合性平等法》送進立法院審議。
中國偵察氣球遭美軍擊落後,中國外交部和國防部痛批美國反應過度,同時保留採取必要回應的權利。大陸國關學者李慶四表示,目前全球共識都是對民用航空器在沒有傷害對方安全的前提下,不實施打擊。美軍此舉開了惡劣的先例。如此一來,其他國家是否都可以比照美國如法炮製?
基隆四接公投案去年年中就已經通過連署門檻,至今卻未能正式舉行,究竟是誰沒收了基隆人的公投權利?當初公投案通過連署時,時任基隆市長的林右昌以不確定該案是否屬地方公投議題為由,依法提報中央審議。結果中央一拖再拖,基隆市政府似乎也沒有積極跟進,在拖過去年九合一大選後,內政部才發函指稱該項公投案「不屬地方自治事項」,引發外界質疑內政部是否已經跨越地方自治紅線,干涉地方人民舉行公投複決的憲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