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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的陳家瓏在通勤途中發生車禍導致嚴重腦傷,家屬萬般不捨仍決定捐出他的心臟、肝臟、雙側腎臟、雙側眼角膜等,大愛造福6名患者。據統計,台灣目前尚有1萬740人正在等待器官捐贈,但今年截至目前僅有457人受贈。陳爸爸哽咽地說,事後得知接受兒子器官的病人都走向圓滿平安,就是最大的欣慰了。
新竹台大分院即日起於新竹、生醫竹北及竹東3院區共同辦理為期1周的「器而不捨,器官捐贈說I do.」系列活動,於門診大廳設置宣導攤位,並針對院內同仁提供相關教育訓練,發起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於醫院官網與社群媒體串聯,以提升社會大眾對於挽救生命重要性的認識。
民法下修成年年齡為18歲,衛福部配合修改《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病人自主權立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等法,衛福部醫事司昨表示,18歲與20歲在心智及身體器官的成熟度上沒有差異,可隨民法一同修正,唯獨最大困難在於,簽署者「年齡變小」,家人放手難度恐更高,需要更多溝通與宣導。
死亡是生命的必然,但生命價值卻可以延續。
「生命長短無法掌握,可以掌握的是生命的姿態。上天這麼快就帶走了優秀的你,但你的生命寬度、厚度是足夠的。」這是器捐者楊先生的父母在告別式上,對兒子的道別與祝福,儘管楊先生提前離開人世,但他捐贈的眼角膜,幫助了2位受贈者重見光明。
非法人體器官移植涉及暴利,甚至導致駭人聽聞的強摘器官情形發生,監委田秋堇、王幼玲、楊芳婉、張武修指出,衛福部未能依法行政,無法掌握境外器官移植未確實、完整通報的實際情形,且未能依法裁罰,不但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形同虛設,對國際共識有關建立器官移植制度透明及可追溯性也造成不利影響,因此提案糾正衛福部。
一般人若需腎臟移植,即使親屬願意,仍常有配對不成功的案例。衛福部醫事司今(19日)預告《活體腎臟配對交換捐贈移植手術管理辦法》,最快明年1月上路。未來換腎者也可與非親屬進行活腎移植,一腎換一腎!
《屠殺》作者葛特曼來台開記者會,質疑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帶病人至大陸移植器官的中間人,更直指其至對岸教授葉克膜技術,因此助長活摘器官之行徑。此說法已屬嚴厲的犯罪指涉,但柯文哲真的涉及刑事不法嗎?
《屠殺》作者葛特曼來台開記者會,質疑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帶病人至大陸移植器官的中間人,更直指其至對岸教授葉克膜技術,因此助長活摘器官之行徑。此說法已屬嚴厲的犯罪指涉,但柯文哲真的涉及刑事不法嗎?
美國作家葛特曼出版《屠殺》一書,指稱台北市長柯文哲帶病人到中國接受器官移植捐贈,柯陣營今提告誹謗;前副總統呂秀蓮今表示,「柯說清楚對他只有好處沒有壞處」;這件事已引起國際重視,超越選舉勝負,如果處理不善,會連帶讓台灣的國際形象大崩盤。
《屠殺》作者伊森.葛特曼在選前敏感時刻來台,再度引發正在爭取連任的台北市長柯文哲器官移植爭議,未料這場政治風暴持續擴大,竟橫掃全台境外移植器官患者;綠委趙天麟3日指出,國人赴境外移植,從2005年至今3128例,完整登錄者108人,登錄率僅5.6%;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已要求各醫院年底前補齊登錄資料,未登錄者的抗排斥藥物將不提供健保補助。
中國器官移植始終擺脫不了「強摘」、「活摘」等牽涉器官買賣的人權爭議,立委趙天麟今天指出,國人赴境外移植,從94年至今,共高達3千128例,其中來自大陸的器官,強占九成四,但完整登錄進行移植的醫院、醫師者,卻只有108人,通報率僅5.6%;衛福部強調,已要求各醫院年底前補齊登錄資料,否則就祭出「棍子」,健保不提供抗排斥藥物。
台北市長柯文哲遭作家吳祥輝指控帶病人到大陸器官移植,且《屠殺》一書作者伊森.葛特曼2日將舉行記者會,回應有關柯文哲器官移植爭議。柯文哲的老師前亞東醫院院長朱樹勳教授1日出面為柯文哲抱屈,直言柯文哲不可能做這些事。
目前法令規定,病人到國外接受器官移植後,於國內醫院接受移植後續治療,應將移植的器官類目、所在國家、醫院及醫師等書面資料提供給醫院,醫院並應完成通報,但國內醫院完整通報比例僅21%,且未見衛福部依法裁罰,監察委員田秋堇、王幼玲因此申請自動調查,瞭解衛生福利部有無善盡主管機關責任。
按「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病人至中華民國領域外接受器官移植後,於國內醫院接受移植後續治療者,應將移植之器官類目、所在國家、醫院及醫師等書面資料提供給醫院,醫院並應完成通報,醫院、醫師或病人若違反上述通報規定,依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但國內醫院完整通報比例僅21%,且未見衛生福利部依法裁罰。監察委員田秋堇、王幼玲為瞭解衛生福利部有無善盡主管機關之責,申請自動調查。
有人在網路拍賣平台上「成人專區」中,看見有人出售自己的精液,還說明「剩餘數量有20份,直購價300元」」,網友因而將拍賣畫面拍下檢舉。不過目前該商品的網頁連結已經被除,撥打賣家的電話,接聽男子表示自己非帳號本人,並不清楚販賣精液一事。
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愛滋感染者一旦經檢驗確認罹病,便不得進行捐贈器官;為降低愛滋感染者的器官捐贈等待壓力,行政院提出修法,讓愛滋感染者在事前簽署同意書的情況下,可接受其他感染者的器官移植,該案今天在立院衛環委員會的審查下,通過初審。
台中榮總一個感人場面:27歲陽光青年「阿鐵」去年意外腦重創,家人決定捐出包括骨骼在內所有器官,遺愛讓8個人獲得新生。被移植人經過半年多調養後,榮總安排了一場聚會,被移植人齊聚感謝捐贈人家屬。這樣的場合,不久後會出現在大陸。
我國自1867年6月19日正式頒布「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至今已有近30個年頭,共計3938位器官捐贈者、捐出器官遺愛人家,但數量仍遠不及等待量。副總統陳建仁說,在政府和民間的努力下,我國的器捐雖仍有進步空間,但在亞洲已是數一數二,期盼更多人「化小愛為大愛」。
71歲的馬紹屏在20幾年前,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希望在過世後能遺愛人家,兒女也各自簽下同意書。3年前,她47歲的大兒子因病過世,並將雙眼的眼角膜,分別捐贈給2位等待移植的民眾,馬紹屏說,「只要受贈者過得好好的,就覺得兒子還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