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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含有依公司法規定的搜尋結果,共63

  • 未上市櫃股票交易 免證交稅

    未上市櫃股票交易 免證交稅

     台股交易熱,8月證交稅的稅收連四紅,除了上市櫃公司,許多投資人也喜歡買賣獲利空間更大的未上市櫃股票。中區國稅局表示,未上市櫃股票只有經由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的銀行簽證發行,才要繳證交稅,否則都直接由賣股票的一方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

  •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淺談閉鎖性公司勞務出資課稅議題

     為因應國際潮流,營造更有利的商業環境,賦予企業較大自治空間與多元化籌資工具及更具彈性的股權安排,我國公司法於民國(下同)104年7月1日公布修正時,參考英、美等國制度於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增訂第十三節「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閉鎖性公司)專節。

  • 《其他電子》可成入列高股息30指數 3度反擊特定外資股東不實指控

    機殼廠可成(2474)在今年股東會後,董事長洪水樹決定提告特定外資股東代表人毀謗。可成與特定外資股東的爭議持續延燒,可成19日傍晚第三度發布聲明稿駁斥該外資股東不實指控。

  • 投保中心籲獨董召開股臨會 應符合公司法

     近期有學者投書媒體表達,有獨立董事在金管會修法禁止其獨立行使股東會召集權前,利用立法空窗期召開股臨會,乃挑戰修法政策,認為投保中心應對被質疑「獨立董事不獨立」情形提起解任訴訟,以補修法前之法律空窗期。就此投保中心表示,基於投保法提起解任訴訟有其要件,以董監事有操縱、內線交易或詐欺等破壞市場交易秩序,或執行業務有「重大損害公司之行為」或「違反法令或章程」之重大事項為其解任事由。

  • 遭爆與鏡週刊無法切割 鏡電視5點聲明反駁:停止政治操作

    遭爆與鏡週刊無法切割 鏡電視5點聲明反駁:停止政治操作

    鏡電視近來爭議連環爆,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昨(5日)再爆,鏡電視董監事與財務長9月22日回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中直指,鏡電視至今與精鏡傳媒(鏡週刊)無法切割,連人資、財務系統都是共用,已違反當初NCC給照附帶條件要求,她要求NCC應盡速撤鏡電視執照,否則將告發瀆職。對此,鏡電視今發表5點聲明,表示「完全沒有共用情事」,期望各界停止政治操作,懇請主管機關盡速通過公司頻道上架申請。

  • 新創公司被併購 KPMG:留意股東稅負

    疫情爆發期間,國內公司被其他國內上市櫃公司或外國公司併購的案件不減反增,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會計師丁英泰指出,新創公司評估被併購時,應衡量併購條件合理且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最大利益,另也要考慮到公司股東稅負成本。

  • 公務員每月加班 上限60小時

     為免公務員過勞,立法院院會30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服務法》修正案,明訂公務員每日辦公時數8小時、每周40小時等原則性規範,且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60小時,同時禁止公務員經營商業和投資,包括不得擔任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等職務。

  •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Grant Thornton-公司盈餘多次分派之注意事項

     長久以來,我國公司配發股利的頻率為一年一次,為提高公司盈餘分派的彈性,2018年修正公司法規定公司可每季或每半年進行盈餘分派。在新法之下,已不再限於每年僅能為盈餘分派一次,而是可依照章程規定每年分派兩次、甚至是四次。

  • 毅傳媒改組 宣明智兒出任母公司新董座

    毅傳媒改組 宣明智兒出任母公司新董座

    強大聯合投資公司(下稱強大公司)表示,旗下100%持股之網路媒體《毅傳媒》111年4月13日發生改組。強大公司新任董事長為宣昶有同日就任表示,將檢討過去經營情況,未來會持續努力,以符合多數股東期望公司在營運面、財務面之改革冀望。

  • 專家傳真-兩個法人指派同一自然人擔任董事之法律爭議

     於農曆年前,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841,下稱台開公司)之經營權發生重大異動。於111年1月26日晚間,台開公司發佈重大訊息指出,因法人董事鴻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鴻生公司)改派前台開財務長郭福進為代表人,邱于芸董事長職務因而解任。據報載,邱于芸亦在1月28日發出公開信說明,麒麟船務代理有限公司(下稱麒麟公司)在1月25日時已委任指派其為代表人,即便鴻生公司於1月26日將其解任,亦不中斷其董事職位,故主張其董事長職位不因鴻生公司改派代表人而影響其董事長職務。台開董事長職位之風波愈演愈烈,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的法律爭議再次浮上檯面。

  • 鏡電視上架前屢換董事長 NCC:屬營運自主

    鏡電視上架前屢換董事長 NCC:屬營運自主

    《鏡電視》甫成立近2年,在即將上架有線台前,1年內卻變更3個董事長,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疑《鏡電視》有無「二次施工」?申請執照前一套人馬,獲照後又另一套人馬?要求NCC(通傳會)明天到立院專案報告。NCC於專案報告中指出,公司負責人變更,屬公司營運自主及公司治理範疇,並涉經濟部主管事項,NCC將依法續為辦理。

  • 公司倒閉欠稅 董事、股東可能禁出境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若公司經營不善倒閉且欠稅200萬以上,包括公司負責人與清算人都可能被國稅局通報為限制出境對象。以股份有限公司來說,全體董事都是清算人,而有限公司則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兩者皆可能被限制出境。

  • 無實質營運活動 凌陽旗下子公司電通解散

    IC設計廠凌陽(2401)19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宣布,旗下子公司凌陽電通因公司自有3G矽智財(IP),在4G、5G逐步全面普及化情況下,3G市場價值已經明顯減少,凌陽電通已無存在價值,且凌陽已經在每月財報中逐步認列投資損益,因此對於凌陽財報及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 《台北股市》295家興櫃公司股東會 明年起需提供電子投票

    金管會為便利股東行使表決權,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持續提升公司治理,宣布依公司法授權規定擴大應採行電子投票適用範圍,自2023年起,295家興櫃公司召開股東會,須比照上市櫃公司規定提供電子投票,使投資人行使表決權更便利。

  • 觀念平台-董事會得否以臨時動議 解任、選任董事長?

     光洋科董事長之爭近日鬧的沸沸揚揚,有關以臨時動議解任、改選董事長是否違反規定?經濟部與金管局尚未有定論。惟,董事會以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尚無限制規定時,董事會自得因公司派與市場派實力之變化與市場之因應,得解任董事長,且得以臨時動議為之。

  • 蔡明忠代理富邦董座 金管會:合法

     針對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確診新冠肺炎,由董事蔡明忠代理董事長,金管會21日指出,此次代理符合公司法規定,後續將緊盯是否為「短期」代理人、代理期間是否處理「重大決策事項」、「利害關係人交易」,至於何謂重大決策則視個案檢視。

  • 正大專欄-發行股票與否之差異及注意事項

     在我國僅有股份有限公司可選擇印製發行股票。也就是說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可分為「股份」或「股票」的轉讓,兩者在課稅上處理並不相同。「股份」為公司資本之成分,為股東權的基礎;但股份並無實體存在,只能藉「股票」表彰之。是否所有股份有限公司都需要發行股票,依公司法規定只有股票公開發行公司才被強制發行股票,而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則可自行選擇是否印製發行股票。

  • 央行沒有兩本帳!首度發布監事會紀錄

     中央銀行17日理監事會後公布,已於5月13日召開臨時監事會,確認央行換匯交易、財務報導與外部審計情形均依規定辦理;央行同步發表澄清稿,直指4月坊間出版一書「諸多指陳不實」。

  • 經濟部:股東常會得延期召開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目前均已進入第三級警戒區域措施,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公司股東會如有上開情形依法不得開會。另公開發行公司亦已依金融監督委員會公告,自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

  • 南區國稅局 提點109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新措施及重點

    南區國稅局 提點109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新措施及重點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為讓納稅義務人能快速及有效率完成結算申報,整理了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因疫情影響之租稅協助措施及結算申報注意事項,提供營利事業參酌。今(110)年辦理109年度所得稅(含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仍維持法定申報期限1個月,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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