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侮辱公務員的搜尋結果,共168筆
非洲鼓老師詹慧玲去年在桃園市中壢區遭警方盤查時,拒絕臨檢並說「你真的很蠢」,遭葉姓員警「大外割」,檢方認員警行為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依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起訴。桃園地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罪判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黃姓男子8月時騎機車行經北投,遭警方攔查發現無照駕駛,黃不滿警方要拿走他的車鑰匙,對林姓、游姓警員嗆聲「要當警察還是當共匪、共諜?」,被強制逮捕時還與警方拉扯,造成游雙手擦挫傷,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防害公務起訴黃男。
女子阿花(化名)於今年3月4日因為車禍案件,到橋頭地檢署出庭時情緒激動,辱罵事務官胖子、神經病。橋檢依辱罵公務員罪起訴阿花,但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不能證明阿花構成誣告罪與侮辱公務員罪,因此諭知她無罪。
劉姓男子2018年在桃園地方法院法庭內,對承審法官說「外面所有的律師請你們進來,看這恐龍法官在欺壓百姓」,「你有沒有讓你父母羞辱」,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確定。
台中一名男子前年7月在路上因不滿道路紅線設置,向正在值勤女警抱怨,女警回應要向交通局反應,男子卻暴怒罵「你他X的,有沒有領薪水」、「你屌什麼屌」、「你太嫩了」等話,遭女警控告妨害公務;不管法官認為男子用詞僅出於發洩負面情緒,未有污辱意圖,一審判無罪,檢方上訴後遭駁回,全案確定。
嘉義縣蔡姓男子被控今年1月間酒後用腳踹員警,因已和解,判拘役20天,緩刑2年;蔡男罵員警「看三小」,法官認為不足以貶損個人評價,不符侮辱公務員罪嫌要件。可上訴。
一名劉姓男子凌晨KTV歡唱遇警臨檢,現場囂張地往員警後腦勺吐菸,員警認為妨害公務將其帶回派出所偵辦,未料在警車上,劉男不顧員警要他別說話,又對4名員警罵四字經,警方立刻多辦一條侮辱公務員罪,法官認為劉男公然挑戰公權力,無視國家法治,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仍可上訴。
楊蕙如4年前指揮網軍,在「關西機場事件」侮辱外交部大阪辦事處及公務員,台灣高等法院將她依《刑法》140條的「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確定。她不服提釋憲,主張該法條違憲,憲法法庭已受理併案審理中。
楊蕙如及蔡福明4年前指揮網軍,在「關西機場事件」侮辱外交部大阪辦事處及公務員,今年初台灣高等法院依《刑法》140條之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將2人各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確定,楊女不服,主張刑法140條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已併案受理、審理中。
以檢舉、濫訴聞名全台的「蘇大媽」,先前因違反醫療法、妨害公務等罪,2021年3月底被檢方發監執行,直到今年6月下旬才出獄。不過,蘇婦於2020年至2021年初,另涉嘲諷員警「大摳」等4件侮辱公務員案,一審合併處刑6月,得易科罰金後,蘇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13日認定一審認事用法無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新北市1名廖姓男子(39歲),昨(28)日上午因發生擦撞事故,遭對造肇事逃逸前往派出所報案,結果被警方查出無照駕駛而吃上罰單,廖男心有不甘,竟上網PO文詆毀警方,警方不僅回文打臉,現在更要以侮辱公務員罪嫌究辦。
北市南港區一名姓鈴木的台籍女子,酒後手機遺失,竟在向陽路家門口怒斥前來幫忙的員警「他媽的菜鳥」、「你他媽的」還咬傷女警左上臂,拍掉男警佩戴的密錄器,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
非洲鼓老師詹慧玲去年在桃園市中壢區遭警方盤查時,詹拒絕臨檢並說「你真的很蠢」,遭葉姓員警「大外割」,桃園地檢署給予雙方不起訴處分。詹女聲請再議,檢方認為,葉姓員警行為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依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起訴他。
一名劉姓男子先前前往桃園簡易庭開庭時,不滿法官的判決結果,竟當場喊叫「外面所有的律師請你們進來,看這恐龍法官在欺壓百姓」等語,還拿水瓶朝法官潑水,遭到侮辱公務員罪起訴。桃園地院審結,依法判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昔日的飯店大亨焦治國前年與兒女開車違停在新北市三峽區,遭員警攔下開單,爆發衝突,他怒罵員警「王八蛋」等語,新北地方法院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等罪將他判處拘役75天,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開庭,他仍否認侮辱公務員,法官諭知候核辦。
26歲顏姓男子因涉及恐嚇、毀損案件被告,經台南市警六分局通知製作筆錄時,因不滿員警詢問「敢做不敢當是不是男子漢」,竟情緒失控反嗆「你有沒有懶覺」,還對員警丟擲筆錄,被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送辦。儘管顏男恐嚇、毀損案獲得不起訴,但妨害公務卻被判處拘役20天確定,易科罰金每天1000元,全案不得上訴。
47歲林姓女子去年12月間凌晨開自小客車,一路搖擺又偏離車道,員警攔查作酒測,她竟連吹33次都失敗,員警認定拒測帶回派出所,她不簽拒測權利告知書,並口出穢言辱罵員警「五字經」,被依現行犯逮捕。台中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罰金2萬元,還要接受法治教育3場,不得上訴。
47歲林姓女子去年12月間凌晨開自小客車,一路搖擺又偏離車道,員警攔查作酒精測定,她竟連吹33次都失敗,員警認定拒測帶回判出所,她不簽拒測權利告知書,並口出穢言辱罵員警「五字經」,被依現行犯逮捕。台中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向公庫繳2萬元、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被告不得上訴。
新北市1名27歲詹姓男子,今年2月份在淡水捷運站,因悠遊卡餘額不足,竟尾隨前方乘客進站企圖逃票,遭捷運站長發現後,要對他開立裁處書,但詹男拒絕,捷運站遂打電話報警,警方到場後,詹男仍無悔意,還與警員發生衝突,不但辱罵警員敗類,又出腳踹警員下體,被警方逮補送辦,士林地檢署本月偵查終結,依妨害公務起訴。
詹姓男子2月搭乘北捷,在淡水站進入後發現悠遊卡操額不足,隨機尾隨1位民,打算跟他一起進入驗票閘門,詹的逃票行為被陳值班站長發現,陳制止時遭詹比中指還拉衣服,吳姓員警到場調查時,竟遭詹用腳踢中下體,詹還罵吳「你們警察就是這樣,難怪是社會敗類!」,士檢日前偵結,依妨害公務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