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停止招攬的搜尋結果,共10筆
為保護台灣快速增加的高齡人口,金管會從2022年開始將祭出三招,一是要求保單設計時,就要評估是否可賣給高齡者(即65歲以上),且保單送審時就要列出「不適合銷售對象」、「是否適合賣給高齡者」;二是保單銷售前要對所有通路、業務員揭露是否可賣給高齡者及不適合銷售對象;三是銷售後要檢視對高齡保戶權益是否有不利影響。
壽險公司或保經代不能隨意撤銷所屬業務員的登錄資格,新的業務員戒律已在7月上路,共有78種態樣,壽險業務員一旦觸犯,最少要停止招攬三個月,最重就是移送法辦,先前壽險公司可撤銷登錄的疏失,一律改為至少停招一年。
業務員指控保險公司會進行「報復性懲處」,金管會修正業務員管理規則,預計2021年起,保險公司只有三種情況才能撤銷自家業務員登錄,即該業務員五年內累計被停止招攬達二年、不參加教育訓練、參加考試舞弊,否則公司只能對業務員處以停止招攬三個月到一年。
遭業務員指控保險公司會進行「報復性懲處」,金管會修正業務員管理規則,預計2021年起,保險公司只有三種情況才能撤銷自家業務員登錄,即該業務員五年內累計被停止招攬達二年、不參加教育訓練、參加考試舞弊,除三情況外,公司只能對業務員處以停止招攬三個月到一年。
身心障礙者投保權益,金管會有在顧。金管會保險局15日指出,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投保權益,已推動多項措施要求保險業不得對身心障礙者有不公平待遇,若違法可罰60~1,200萬元,並處以停止招攬三個月處分。
草案就沒有要修這條!金管會正在預告「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修正草案,遭到業務人員意見「灌爆」網站,要求刪除第18條,即各壽險公司不得對旗下業務員訂定獎懲辦法,金管會亦首度在法案預告期間就給予回應,強調18條並不在這次修法範圍,但意見會納入日後政策參考。
影響40萬保險業務大軍工作權的新規定來了。金管會8日表示將預告草案,明訂除了業務員證照考試作弊或重大違規、未依規定上滿教育時數及犯法,保險公司或保經代只能對自家的業務員,處以三個月以上到一年以下的停止招攬,不能再撤銷業務員登錄。
壽險業務員到底是雇佣還是承攬制?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1日表示,會以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曾嘗試訂出的雇佣或承攬管理類型特徵,配合勞動部勞動契約類型化的方向,且不影響保戶權益及兼顧勞資雙方意見下,去解決問題,「我們(金管會)有面對問題的決心」。
壽險業務員如「指導」醫生或保戶開立不實醫療證明,恐將損及自身收入。為了避免浪費醫療資源,金管會已發函壽險公會,要求各壽險公司加強教育業務員,並在10月底前訂入公司獎懲辦法中,未來再有業務員涉入不實醫療證明案,即停止招攬業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