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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再爆公務員涉貪!台北市政府公燈處技工黎國宏,在承辦中正區及萬華區公園委託維護管理服務案時,擅自將契約上「每月」增加垃圾清運量,改為「每日」計算,致承包廠商溢領24萬多元,另在公園直飲台清潔維護項目,明知廠商未進行水壓水質檢測,不但未開罰,反而自行幫廠商以不實的水質、餘氯檢測數據登錄混充,向廠商索賄2萬2000元未遂。台北地檢署30日依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黎男。
前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吳姓女約用人員於2015年12月辦理安南區懷恩、如意公園等整修工程採購案時,不僅收受方姓業者為順利取得工程款交付的3萬元,還要求業者購買相機及專業鏡頭給她使用,被台南地方法院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重判7年2月,褫奪公權3年,此案還可上訴。
日本眾議員秋元司被控經手包含賭場在內的綜合度假村(IR)政策時收受中國企業賄賂,並收買證人作偽證,東京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秋元有期徒刑4年、追徵收賄所得約750萬日圓。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涉嫌利用職務,向得標廠商索賄2800萬元,新北地檢署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新北地院今開接押庭,張辯稱只拿到2600萬,其中2000萬元被他燒掉,法官認為沒有羈押必要,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因今覓保無著,先還押看守所。
雲林縣口湖鄉長林哲凌涉嫌自2019年10月起,利用光電系統業者在土地取得與施作期間遭居民、養殖業者圍路抗爭時,假借職務向太陽能光電業者索賄,今年4月雲林地檢署聲押獲准,26日依貪汙、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提起公訴,雲林地院裁定1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18年前當時的台北縣議員集體利用補助款建議權收賄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將當時任議員的高敏慧、楊寶猜、王淑惠及呂世喜、朱佩瑛等11人,依對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各判處2年到6年5月不等刑期,除了朱佩瑛獲緩刑3年外,其他全部須坐牢。可上訴。
50萬元檢舉獎金太誘人!新竹縣北埔鄉民進黨籍前鄉長姜良明,去年五合一選舉競選連任時,透過2名樁腳以每人1千元向選民買票,拿到賄款民眾用「1千元換50萬」向縣調站檢舉,讓姜被收押禁見,情急轉直下落選,2名樁腳昨為新竹地院判刑。
屏東地檢署偵辦內埔地區農會賄選案件,查獲疑似賄選款項新台幣61萬餘元,今天晚上聲押理事候選人葉文正及樁腳潘進商,這是屏東首樁查獲的農會賄選案。
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於今天上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五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下午庭審中,控辨雙方就受賄事實進行辯論。薄熙來對檢方關於其收受徐明2000多萬元人民幣(約1億元台幣)賄賂的指控予以否認。被告人薄熙來向法庭陳述稱:「這段指控是完全不實的。」,而對於妻子谷開來的證詞更斥為可笑。
眾所矚目的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大審今(22日)早上午八點半將在濟南中級人民法院五庭公開審理。起訴書中指出,薄熙來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3罪。
前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遭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檢舉,指她按月收賄廿五萬至卅五萬,長期當業者門神;計收黑錢高達二千三百廿五萬元,特偵組八日依貪汙罪起訴陳玉珍,求處「最嚴厲之刑」(意指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桃園縣復興鄉代會主席張永專、花蓮縣議員潘富民涉嫌向經銷LED路燈的晶亮公司收賄,並接受招待喝花酒;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前晚趁張永專收賄時當場人贓俱獲,起出賄款一百九十九萬餘元,昨依貪汙罪移送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聲押張永專。